今天的早餐是白米粥配西红柿。
白米粥是分福煮的,西红柿是沈琪种的,虽然听起来并不丰盛,但这确实是大家现有水平能够做到的,既有营养又不失风味的,极简主义续命餐。
“该说不说,老福最近煮的白粥越来越好喝了。”吃到一半,沈琪忍不住夸道。
“嘤嘤嘤!”
“叽!”
小兔子和小不点纷纷表示赞同。
和以前稀烂的米糊相比,今天的白米粥多了一丝独属于水稻的清香,还保留了它特有的软糯口感。
这幸福感一下就有了。
守鹤也想尝尝,但它被关在冰球里,只能看不能吃。
委屈的咽了口口水,它不屑的说道:“切,不过是一碗粥而已,还是那只蛤蟆做的饭合本大爷的胃口。”
那言语间的逞强,就连小不点都能听出来。
分福假装没听到,对着沈琪谦逊的笑了笑:“呵呵,大家谬赞了。”
沈琪立马回以更大的微笑:“就是这白色的碗和白色的粥,衬着你的黑眼圈,更黑了点。”
分福:“……”
沈琪:“老福啊,昨天的味道是不是特别提神?”
分福:“……”
沈琪:“你是真的勇士,小女子十分佩服。”
分福默默捂住了耳朵。
这种伤心事,何苦再提?
一顿愉(悲)快(伤)的早餐结束,一众老小推开房门,一起拥抱新一天的太阳。
按照昨晚的计划,他们要去找一处水池,给守鹤好好洗洗身上的香味。
“其实也不是非要水池的,我可以直接用水遁对不对?”沈琪边走边说。
“但那样太累了。”分福接道。
“老福,你可真了解我。”沈琪惊讶的看着他,“那你知道我还想说些什么吗?”
分福思索起来。
片刻后,他毫不犹豫的回道:“贫僧猜测,沈施主应该想说,如果有人能上手帮你洗守鹤,那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