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说过: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朕以为很有道理,故而要求在制定律法时务必要使其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哪怕只上过几年私塾,认字不是太多,没读过圣贤书的人也能一目了然。读出来,更要让目不识丁的百姓也知其意。
儒家追求人人都做好人,未免太理想化了。本朝二百多年,金榜题名者成千上万,其中可有几个能被称为好人?人前显圣,人后龌龊者比比皆是。
法家不追求人人都做好人,只要求人人不做坏事。所以法家在设计律法时会把帝王设想为平庸的人,然后用律法去代替君王管理国家。相比较起来法家更容易实现,儒家只能存在于幻想。
不要因为法家严苛就否定一切,也不要因为儒家中庸就肯定一切。朕既不是法家也不是儒家,而是杂家,取万家之长,谁有道理就用谁的,哪句话有道理就听哪句话的。
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朕想不起来这句话是谁说的了,但坚决不想这么干。管理国家不能以方便不方便、省事儿不省事为准则。更不能以愚弄、恐吓民众为方法。
勒鼎以示之,民知在上者不敢越法以罪己,又不能曲法以施恩,则权柄移于法,故民不畏上。这才是朕对《新大明律》的要求。
律无巨细,想到了就明确写出惩罚范围和方式。不需要一次修订百年不动,今后每年都要对《大明律》进行小范围修订,随时增减新律条和旧律条。
刑部与大理寺从今年起成立常设部门,参考往年判案卷宗修订律条。如人员不足可上疏陈情,朕会从都察院和翰林院酌情调派。”
那该不该问呢,洪涛觉得很应该,如果不是杨涟和高攀龙畏惧自己,他们应该进宫当面询问。但王安既然来了,那也别白跑一趟,直接拿着皇帝口谕回去,估计那两块料也能看明白。
“奴婢领旨……”王安的一手小楷不仅写的工整,速度还非常快,皇帝话音刚落他也把笔放下了,这让洪涛不仅羡慕嫉妒,还有点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