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与海汉的停战谈判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三年前两国便在天津举行过一次谈判,而这次的会谈地点是改在了京城城东的八里庄进行。
上一次的谈判,海汉执委会来了一半人,由陶东来亲自主持大局。而这次谈判,执委会的重视程度显然是有所下降,仅有陈一鑫一人出席。
三年前谈判时,陈一鑫还仅仅只是钱天敦的副手,期间只能参与旁听。而如今他的身份已是执委会的一员,完全有资格在这种场合代表海汉出席。
大明方面,崇祯没有再派出上次那几位朝堂高官,连内阁大学士也全部缺席,而是继续委派了王承恩担当重任,另外从中书省和六部给他抽调了数名郎中当助手,看样子已经是对朝堂高官失去了信任。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想让王承恩一口黑锅背到底,反正杭州也是他去谈的,最后谈什么样,国内也肯定只会把“丧权辱国”这顶帽子扣在王承恩头上。
到时候国内怨声太大,也只需将王承恩抛出去当替罪羊即可,毕竟他一个内宫太监,没什么根基背景,远比根系深厚的朝堂高官好处置。
关于向大明提出的若干停战条件,陈一鑫在四月去杭州时就已经和执委会其他人通过气,后面执委会作了一些小的更改,也通过电报告知了他。
追究杭州刺杀案相关人等的责任,只是海汉诸多条件中的第一项。真正的大头,还是在于后面的各种索赔条款。
“明国需赔偿海汉国此次出兵所耗军费及各种杂项支出,总计白银八千万两。”
“明国需向海汉国割让永平府、河间府全境,及顺天府滨海三十里区域。”
“明国需向海汉国割让青州府,及济南府滨海五十里区域。”
“明国需向海汉割让常州府、镇江府、广德州、宁国府、徽州府、池州府、太平府,及应天府江南区域。”
“明国需向海汉国开放京杭运河全境通航权,取消漕运衙门对海汉船只的一切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