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远徵低落的情绪,瞬间被雀跃开心所取代。
笙笙夸他聪明耶!
宫远徵眼眸亮晶晶的看着明笙:“笙笙,从前我没接触过,不知道这些。”
“但从现在开始,我会努力学,让自己变得更聪明,懂的更多。”
既然不懂,那就学。
没接触过,那就去接触。
他要努力追上笙笙的脚步,跟上笙笙的思维。
宫远徵甚至升起了想要出去外面走走的念头。
他知道,让一个人迅速成长的方法,就是去一次次尝试和体验。
就像他研制毒药一样,也是一次次尝试和以身试毒,才得到最好的突破,最好的毒药。
既然他眼界见识不行,那他就出去多看看,多长些见识。
“公子,金复侍卫来报,角宫子进宫门了。”
这时,门外传来侍女的通报。
宫远徵面色一喜,但他却没有如往常一样,第一时间放下手头所有事,兴冲冲的跑去迎接哥哥。
而是道:“我知道了,你们先进来伺候夫人梳洗,再让人将准备好的吃食送过来。”
交代完,宫远徵抱起明笙:“笙笙,我先陪你吃饭,一会儿我再去见哥哥,正好跟哥哥说我们成婚的事。”
宫远徵知道,他还未及弱冠,若是跟执刃和长老们提要成婚的事,肯定会被阻止。
所以这事要先跟哥哥说,让哥哥出头,才能更快搞定。
明笙见宫远徵没有像剧里那样,听到宫尚角回来,就第一时间急匆匆的跑了,很是满意的亲了他一口。
“好。”
宫远徵被亲了,瞬间像被注入了什么神奇的力量,让他整个人都精神奕奕,活力满满,充满了干劲儿。
见侍女们进来服侍明笙梳洗,宫远徵在旁边看着看着,就忍不住自己上手了。
“我来,你们去布膳吧。”
别在这碍手碍脚。
宫远徵心想着,就接过了侍女手上的活,仔细的伺候明笙洗漱。
平日里,宫远徵不喜欢人伺候,更不喜欢人多,所以每天起来,他都是自己打理自己,就连梳发绑小铃铛和银饰都是自己来。
所以现在伺候明笙,那是一点都看不出笨拙和生疏。
顶多就是从伺候自己,换成伺候她人,这过程需要一点点适应的时间而已。
但相差不大,宫远徵完全控场。
明笙也任由宫远徵动作。
别说,小少年被养的精致漂亮,穿着装扮最为华丽,但伺候起人来,也是真舒服,真细致。
洗漱完,宫远徵就似抱上瘾一般,明明就几步路,可他偏要弯腰将明笙整个横抱起。
走到妆奁镜匣,才将她轻轻放在凳子上,动作前所未有的温柔。
“笙笙,我帮你梳头吧?再给你配上和我一样的发饰好不好?”
宫远徵期待的看着明笙,他想笙笙身上,从上到下都是他的影子和气息。
戴着他最喜欢的铃铛发饰,叮叮当当的清脆声,这样他就能时时刻刻都听到笙笙的声音,知道她就在自己身边。
明笙看了看宫远徵头上,和小辫子绑在一起的长银饰和小铃铛,这种精致偏异域苗疆的装扮,确实挺有独特韵味,挺好看的。
明笙随意勾了勾宫远徵的发丝上的小铃铛,笑说:“好,那就跟阿远配套,梳情侣头,穿情侣装。”
情侣是什么,宫远徵不知道。
但能猜到大致的意思,大概同夫妻的意思差不多。
宫远徵这样理解着,就开心的笑了起来,连忙点头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