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又是半个时辰过去了。
灶台里面的余温越来越低,锅中的热气也许久没有冒出过了,不过那股辛辣香味却是越发浓郁了起来。
眼看着应该是差不多了,林欢当即搓搓手站了起来。
揭开锅盖的瞬间,一股香味伴随着蒸汽迅速朝着厨房四周扩散开。
林欢拿锅铲翻动了一下,锅中原本的卤水少了一大截,堪堪将三只兔子都给浸泡在卤水里面。
裸露在外面的三只兔子,表皮红润紧实,看着让人非常有食欲的感觉,哪怕是林欢,也感觉这一次的卤味应该是做成功了。
拿一只干净的盆子,提前将其中一只兔子给盛了出来,又舀了些卤汁进去,就放在盆子里一块放凉,剩下的那两只,林欢将其中一只捞上来,那刀卸下了一小块肉,送到嘴里尝了尝,味道竟然意外的不错。
当然,跟前世那些正儿八经商业卖的肯定是没有可比性的,但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这滋味应该是足够了。
时间差不多了,感觉有点饿,林欢干脆就着旁边的锅煮了一碗面条,舀了一勺卤汁浇在面上当浇头,又卸了一只兔前腿当菜,美滋滋的坐在火盆旁吃了起来。
等吃完收拾干净,院子外也传来了动静。
出去挖渠的林大勇和林平两人回来了。
他们虽然中午是在里正那边吃饭,但吃完后还能再歇上一会,便回来转转。
刚靠近院门,林平的鼻子便忍不住耸动起来。
“小欢,你又在做什么好吃的呀?闻着真香。”
“卤兔子,爹、大哥你们回来的正好,趁热尝尝看?”
“卤兔子?你抓着兔子了?”林大勇诧异,他们今儿个都在山上挖渠,也没见这丫头上山啊。
“是大姚叔家里养的兔子,昨天小回过来找我问我能不能收购他们家的兔子给你们当工作餐,不过他们家兔子太多了,咱们村子肯定消耗不掉,所以我就研究研究看看能不能做成成品卤味,让他们供应给县城里面的易香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