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老板又上了菜,李剑垚继续吃,顺便让虫哥也吃,有人眼巴巴看着怪不自在的。
“我不过问你和社团的事情,你也不许把我的事情透露给第三人知道。
每个月我给你3000港币,其余花销全报销。
你的主要工作是去大陆出差,待上个一年半载的。
帮我收收古董什么的。不懂也不要紧,有懂行的人一起。
没有风险,不会有打打杀杀的事情。
古董也都是合法的买卖,简单说就是去花钱的,但是一个人操作这种事你懂得。
考虑考虑?”
“我大佬不会同意的!”
“带我去见他!”
虫哥的老大叫雄哥,不是大B哥那个雄哥,大佬B现在还只有12岁,再过几年才能崭露头角。
现在的雄哥是真正的铜锣湾老大,手下小弟无数。
李剑垚表明了来意,反正虫哥也只是个号令几十人的小头目。
又不要求他脱离社团,相当于借人。
条件是铜锣湾的一个合适的位置承租给他们开夜总会,毕竟现在李剑垚是铜锣湾的铺王,死活不租给他们的话他们也没辙。
社团的事情李剑垚也不打听,不干涉,只要别扰乱自己的铺子经营就可以相安无事。
为此,还捏了一根棒球棍,就像捏豆腐一样,给他们秀了一把。
雄哥是见过世面的,想了想那些被撕碎胳膊的小弟,虽然他们不是自己社团的,可也头皮发麻。
铺王啊,那是多有钱?
社团的原则就是不得罪有钱人,因为他们真的会花钱消灾。
于是虫哥被雄哥送给了李剑垚,随便用,别玩死了就行。
就这样,虫哥成了李剑垚的跟班。
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土生土长的香岛人,去了大陆在身份上是无可挑剔的。
当虫哥住进了铜锣湾的公寓,千尺豪宅(相当于100平左右),全屋精装,拎包入住之后,虫哥表示,以后对老板一定死心塌地,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
老板让他往东,他绝不往西,老板让他砍人,他绝不会犹豫不前。
什么人不人的,老板你以后就不要把我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