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筹建新军

尹纬起身接过,展开纸卷。

麻纸上有三种笔迹:

一种是清峻工整的小楷,当是他所书;

一种是略带潦草的行书,笔画间有刀戟之气,应是桓彦手笔;

还有一种圆熟端正的隶书,显是杨晖添补。

他清了清嗓子,开始诵读。

声音在空旷的前堂回荡,字字清晰。

章程共分七章:

募兵、选将、编伍、操练、赏罚、粮秣、器械。

募兵一条,定下“三取一”之法——凡年十六至四十,身无恶疾,能开一石弓、举百斤石者,皆可应募。流民、农户、匠人,一视同仁。入选者,免其家当年赋税三成,另给安家粟三石、钱五百文。

选将一章,详列伍长、什长、队主、幢主之遴选标准:

伍长须通晓五种兵刃,什长须能骑射,队主须识旗鼓、明阵法,幢主更须略通文墨、知地理。

现有县兵中,择优擢升;不足者,从应募健儿中拔擢。

操练之制最详,分步、骑、弓、辎四科。

新卒入营,先训三月基础:

步伐、阵型、号令、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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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后考核,优者入正兵,劣者补辅兵。

正兵每日操练四个时辰,旬日一休;

辅兵半日操练,半日筑垒、运粮、修缮。

赏罚条例森严:

临阵退缩者斩,鼓噪哗变者斩,私劫民财者斩。斩首一级赏钱千文,擒获贼酋赏钱五千,战殁者恤其家粟二十石、钱十贯。

粮秣器械,则列详细数目:

每卒月耗粟二石、盐三升、酱菜若干。

兵器按制配发:矛、戟、盾、弓、矢、环首刀。

另特别注明——新军须优先装备铁甲。

尹纬诵读至赏罚条例毕,将手中麻纸卷轴稍敛,转向王曜及众人道:

“以上乃募兵、编伍、操练、粮械等细则。至于新军之根本立意、仿效之典范,章程中虽有述及,然皆出自桓郡尉亲笔所论。此中深意,非执笔者亲阐,恐难尽其精髓。”

言罢,目视桓彦。

桓彦会意,起身向王曜及堂中诸人抱拳一礼,沉静开口:

“府君,诸位。适才尹主簿所诵章程条目,乃彦与尹主簿、杨县令连日核算之果。然建军之魂,在‘为何而建’、‘效法何人’。请容彦略陈鄙见。”

他步至堂中,目光扫过众人,声音渐趋沉凝,如铁石相叩:

“《孙子》开篇即言:‘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此非虚言。自永嘉丧乱,神州陆沉,胡骑纵横于北,坞堡林立于南,凡八十余载矣。其间称名将者,不可胜数,然细察其治军之道、成败之由,足为后世鉴。”

“首论勇战之将,以冉闵为最。”

桓彦眸中似有烽火闪过:

“其人悍勇绝伦,麾下多百战锐士,冲阵斩将,有项籍钜鹿之概。其战法,重突击,尚血气,每战必身先士卒,挥戟直贯敌阵。廉台之战,十荡十决,慕容燕军为之夺气。然其弊亦显:重个人武勇,轻整体协统;士卒感其悍猛而效死,却少严整之阵法、层级之号令。故其势如狂飙,来则天崩地裂,去则亦烟消云散。一旦中军受挫,则全军易溃。此等军队,类乎项羽,可逞威于一时,难为持重之基业。”

堂中静默,耿毅、郭邈等行伍出身者,皆面露思索,微微颔首。

“次论御众之将。”

桓彦续道:“慕容恪、慕容垂昆仲,及晋之桓温,可为代表。此数公,皆善抚士卒,能得人死力。慕容垂当年奔秦,麾下亲族旧部誓死相随;桓温北征,三军感念其恩,愿为效命。其治军,重情义,讲恩信,将帅与士卒同甘苦,颇有汉李广遗风。如此结成之军,凝聚力极强,临阵常能戮力同心。”

他话锋一转:“然此道倚重主将个人魅惑过甚。慕容恪死,慕容垂奔秦,燕军遂暮,燕国遂亡;及桓温既薨,荆楚之兵亦惰矣,前者襄阳之役,桓冲坐拥十万大军,却未敢驰援。此正谓‘将存则军聚,将殁则军散’,难以传承,不可为国之常器也。”

毛秋晴听到此处,眉梢微动,似有所感。

桓彦语气转肃,朗声道:

“故以上二者,虽曾叱咤风云,然或失之于暴烈无根,或失之于系于一人,皆非我辈今日当效之‘王者之师’。”

他停顿片刻,让此言沉淀,继而眼中绽出锐利光芒.。

“然则何谓‘王者之师’?彦以为,当溯诸葛武侯治蜀、魏文侯立魏武卒之古制!”

“昔诸葛武侯,以益州一隅之地,抗曹魏中原之众。其兵何以能数出祁山,使司马懿畏蜀如虎?”

桓彦自问自答,声调渐高:

“不在兵众,而在‘精’;不在将勇,而在‘制’!武侯定“八阵”之法,教战习斗,法令明,赏罚信,士卒止如山,进退如风。更重器械之利,损益连弩,木牛流马,以补国力之短。其军也,将可更易,而阵制不废;帅可轮替,而战力不减。此乃以制度建军,以体系成军!”

“再观战国魏之武卒。”

他继续阐述,如数家珍:

“魏文侯用吴起,建武卒之制。其法至严:

卒必能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支,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如此遴选操练,配以精甲利兵,方成‘与秦大战七十二,全胜六十四’之赫赫威名。其要诀,亦在‘精炼’与‘厚养’相结合,铸就职业劲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