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 常平康受气

买活 御井烹香 3063 字 2个月前

佘姆妈高兴得满面涨红,不断搓手,“都是借了四明的势,不然,原也老做这个,只不见人夸。”

或许的确是有佘四明引发的流行在推波助澜,但是,佘姆妈的手艺的确也好,尤其是对辣椒的运用很到位,不像是一些店铺,惜辣椒如金,一切食谱全都按老规矩来,只有在用到茱萸的时候,换用辣椒,也不像是有些店铺大放郝嬢嬢辣椒酱,懒得自己去炸辣椒油,认为费事、危险,也赚不到什么钱。

佘姆妈的菜肴里,对辣椒的应用是很丰富的,现在民间有的辣椒酱,还是以油泡为主,还有人做辣椒鮓、辣椒粉的,佘姆妈则喜欢将辣椒剁碎了,加盐腌渍,这种鲜椒酱和油浸的辣椒酱相比,更加清爽开胃,加入到鸭头之中,把卤水里卤好的鸭头捞出来,再加鲜椒酱、稀释过的卤汁,一点芡水,大火熬到收汁,端出来的鸭头,一个个深褐色的,挂着红彤彤的辣椒粒,又有一层薄薄的芡汁,亮晶晶的。

光是卖相就好,也难怪民间争购,认为这是下酒的逸品了——虽然买活军是不喜饮酒的,饭馆也不怎么供酒,酒价也并不便宜,但是,酿酒也不是什么难事,没有官坊的好酒,农家自己酿的薄水酒,下了工,在暮色中来上两碗,吃两个鸭头,再吃一碗面,荤也尝了,酒也喝了,饭也吃了,所费无多,是劳作了一天的百姓们难得的享受。

“不是我说话不好听,从前姆妈家里苦,可吃过什么好东西?便是好物也不知道好,如今是都有钱了,吃过见过了,才晓得滋味的好坏。”

常平康做后勤组长有一点好,他的身份,不论和谁打交道都不尴尬,如佘姆妈这样老派的乡间妇人,也敢于和他坐下来偷偷吃一点薄酒,也不必担心坏了自己的名声,又或者引起家人的不快。

两人借着这番话,彼此关系比之前要亲近些,佘姆妈安排了晚饭,又和杂役小梁子一起收拾了桌子,叫小梁子去洗碗,又安排了一碟卤味,请常平康喝点小酒:她也是渔家的妇人,做派比较大方,否则,一般中年妇人即便出门做活,也不太会和异性多交谈,阉人也算是异性,列入了被提防的范围里,说话都不多,更别提坐下来吃饭了。

这在佘姆妈来说,也是为了拉一拉和小组长的关系——她借公家的炉灶卤点自己的鸭货去卖,这件事在佘姆妈看来是不亏心的,因为她自己并不负责买菜,小组的银钱没有过手,也确实没有怎么多用公家的柴火,佘四明爱吃卤水,每天必须要烧开一会,至少保持温热,还时不时要给里面续一些食材来养卤,这完全是公私两便的事情,佘姆妈自己弄点食材来,自己处理掉了,也免得小组成员每天都要吃卤味,时间长了也容易腻烦。

这样的事情,虽然或许是不太合乎规定,但佘姆妈觉得自己没有占公家的便宜,再说,她自己进组的过程也不太符合规定,佘姆妈不由得就对规矩失去了一点敬畏之心。她是满有些理直气壮的,不过,也知道要上下打点,和常平康这个组长搞好关系,否则,这些事情只有自己人清楚,常平康若是出去乱说了,佘姆妈撇清不干净,佘家的名气坏了,那也划不来。

常平康对于佘姆妈的想法,是深知的,他和一般阉人不同,曾经入宫服侍——进过宫的阉人,和那些为了生计自阉,又无门路进宫的可怜人相比,地位还是相对较高的。常平康不但本来就读书识字,而且对于人情世故,对于三尺之地的勾心斗角,都有深刻而独到的见识,毕竟,他和所有阉人一样,刚入宫时做的都是杂役,若是没有自己亲眷在宫里,就得靠着那点乡情,到处地去抱大腿,拜师认父,一个小阉人最后在宫里能够立足,为人处世是少不了的功夫。佘姆妈一个渔民家的妇人,还能有什么心思逃得出他的眼睛?

虽说是因为佘姆妈,令他吃了挂落,但常平康丝毫也没有迁怒于佘姆妈,反而举杯频频敬酒,又用好话灌她,佘姆妈这辈子也没从家里人嘴里听过这么多夸奖的词儿,不消片刻,已是喝得满面通红,将常平康当作个知心的好友看待,因推心置腹地说道,“我一辈子也就养大了四明这么一个孩子,偏偏,他有大福气,又不能时常在身边,现在日子好过了,我也不用做活了,反而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就盼着他快点讨个媳妇,生个一儿半女的,我也还年轻,还能帮他们带带,倒比送到托儿所强。”

因为佘家人是渔民,佘姆妈不出门工作,便被算在了在家打鱼的工作里,因此不必特别交‘赋闲钱’,因此她的确是有带孩子的时间。常平康心下寻思了一番,便笑道,“老人家的苦心,做儿女的也不是不明白,只是有些事哪有那样简单呢?小佘常年住在云县,若是要成亲,还得在云县买房比较好——云县房子贵,靠他自己还得攒几年呢,姆妈不要心急,你们自己的新房才建起来,就是要资助小佘,也得再过一段时间,既然帮不上忙,催也不用,还不如多照顾他,等这个项目做完了,升官受赏,没准在云县买房子的钱也就都有了。”

现在买活军的社会里,新旧观念的冲撞是相当厉害的,譬如说佘家造房子,要小佘来出钱,佘姆妈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反而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儿子赚钱了,难道不该孝敬家里么?

再说,如果在以前,也的确是如此,因为哪怕小佘自己不住,将来他的妻小很可能也要常住在宅子中,他的小家庭是可以享受到其中好处的,小佘老了以后,叶落归根,也要回到祖宅来居住。总之,这笔钱是该花的,因为小佘以后用得到这处宅子的情况很多。

但是,现在真正开始计较着小佘的需求时,佘姆妈又发觉,这座宅子花了儿子二十两银子,但是几十年内的确和他是一点关系没有,小佘平时都在云县,他的妻子也肯定要在云县工作,否则,长期两地分居像什么样子?若是媳妇要离婚,难道还能把她打死?现在可再没有这样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