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8 故人会(下)

买活 御井烹香 2008 字 2个月前

这一问,确然是有发人深省之效,徐拂、钱受之一时都不能答,概因这并非是千人千面的选择,而是要拿出官衙的倡导态度来,如此便要以一个大的体量来考虑,必须和官府自身秉持的道统保持统一。

就譬如说敏朝,敏朝是秉持了君子执政的道统,以买活军的话来说,就是为社会划分出了不同的阶级,对应于不同的阶级,也有不同的行为规范要求,譬如处于一定阶级的男人,是可以纳妾的——以大敏律法来说,年满四十而无子的官民可以纳妾。要考虑到敏朝的平民普遍寿命较短,以及普遍执行的情况,其实这就是给富人开了一道后门,有钱有势者,姬妾成群也无人过问,但穷人则一妻难求。

不过,至少在朝廷来讲,纳妾倡导的是因无子而纳,为的是开枝散叶、繁衍后代,也与爱无关,因此,从官方来讲,完全可以这样说,那就是朝廷官方所说的婚姻,完全是利益的结合,并且要求任何一对素不相识的男女,都将日子过下去,也认定其有把日子过好的能力。

所有的婚姻,都为生育服务,是传宗接代的必经过程而已,因此敏朝这里,对于男嗣、姓氏的重视是自然而然的事情。钱受之不得不承认,如此的制度和现状,即汇总为一个结果,那就是一个人的成就,必定是由其子嗣作为第一道门槛,因富人大量占据女性,穷人根本无妻可娶,能娶到妻子,传继血脉,这才算是有了一个初步的成就,否则即便其功业再高,在本朝婚姻的底层逻辑来判断,也依旧是被人轻视的失败者。

但是,买活军这里就并非如此了,买地这里,并不允许地主阶级存在,对商户的限制也要比敏朝严厉数十倍,本地的贫富差距不大,再者,视多配偶制为非法。如此,买地的活死人是很难维持从前的多妾局面的,在一重重的分家、低价买田的手段之下,大族衰弱,各家过各家的小日子,田地投献,做生意也要收税,一层层盘剥下来,结余哪有从前那样可观?便有大商人,也是战战兢兢,不敢有丝毫出格之处,只怕被官府随意寻个罪名给拿捏了。

如此一来,本地的风气,便很快和敏朝不同了,大家都是活死人,都是奴婢,正所谓秋香不笑梅香,也没有什么满足若干条件便可纳妾的说法了,买活军的道统,便是两个字:平等——倒也还有发展生产力之类的话语,不过和婚姻不太搭噶。

谢六姐既然要女人出来做工,那便足可见,在她心中,男女在生产力上都是同等关系,钱受之以为,她带来的那些仙器,倒也的确足够保证了女子在劳动中可以一样出力——他和一般的西林大佬不同,对于买活军的政治课本,是悉心研读的,并且认为有一定道理,至少其中的‘逻辑’是可以自洽的。

生产力往前发展,生产工具越发先进,于是个人的蛮力,在生产中的重要性也逐渐下降,因此谢六姐要将众女子从后宅拉扯出来,让她们也进工厂做活去,不能凭空浪费了一半的劳力在家。至于‘谁说女子不如男’等等,提高女子地位的言论,不过是和如今的局势相统一而已。

正所谓御政之首,鼎新革故,以买活军的道统而言,道德、传统在许多时候,只是为了将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行为要求进行包装,使其显得十分合理,但时移世易,现在新的生产工具已经出现,生产力往前发展,便又要用新的道德去取代旧的道德,在道德上将女子外出做工的行为予以合理化,于是婚姻关系也要跟着变革,新的婚书,便是为了推广新的道德规矩,只是不知道这个规矩的确立,又要多久了。

按钱受之看来,便是数百年逐渐鼎革,也不是什么奇事,就譬如人殉一事,之前他在周报上曾看到一篇文章,谈论如今仍存在的殉节风气,其中梳理了殉葬之风始末,可见从夏商开始,上古奴隶社会便因为生产力不足,大量捉敌方奴隶血祭、殉葬。

再到春秋时,因为生产力的进步,养活奴隶变得相对更加划算一些,因此人殉逐渐被人俑取代,但即便如此,仍有秦穆公恢复人殉一举,此后又用了近千年的时间,逐渐废除人殉,甚至连人俑也被小俑、雕像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