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 一些新规

买活 御井烹香 3765 字 2个月前

【吏目张小红案,拟做如下最终判决:张小红的行为,按《大敏律》,罪过有婚外通奸(和奸)、笔录不实,按律当判杖九十下,一切职位全都开革。

按最新修订的《买地刑法暂行条例》,罪过为1笔录严重不实,2诬陷他人(华良),3卖淫,1者,罪过按律当开革,不再录用进吏目系统,2者追究其诬告华良责任,送往矿山苦役一年,3者卖淫,以营业额而论,情节轻微,系初犯,量刑为苦役半年,合计苦役一年半。

按照两判相较取其轻的原则,经过询问,张小红愿意以《大敏律》受处置,因此判刑杖九十下(按大敏律允许以钱赎杖),开革职位。同时,其与前夫财产分割,因离婚时前夫未能查清原委,结案不改,不予改判。张小红是否自愿按老式婚俗重新划分财产属于个人自由。】

【华良的行为,按《大敏律》不涉罪,按《买地刑法暂行条例》处理,笔录不实,向办案人员隐瞒他和张小红的真实关系,妨碍办案,考虑到当时其处于不利口供状态,有减轻情节,酌情扣除政审分20分】

【宋莹的行为,按《大敏律》,罪过有亲属□□,笔录不实,由于其通奸对象是华良养兄,按照大敏律当绞。

按《买地刑法暂行条例》,宋莹罪过为笔录不实,妨碍断案,由于其并非吏目,无法开革,因有道德显著不良处,扣除政审分40分。

牵涉敏地统治时期的案情,按照两判相较取其轻的原则,经过询问,宋莹愿意以《买地刑法暂行条例》受处置,因此判扣除政审分40分。和前夫华良的财产分割,因离婚时前夫未能查清原委,结案不改,不予改判。宋莹是否自愿按老式婚俗重新划分财产属于个人自由。】

【华雨的行为,按《大敏律》,罪过有严重亲属□□,笔录不实,按律的当处斩刑。

按《买地刑法暂行条例》,华雨罪过为笔录不实,妨碍断案,由于其并非吏目,无法开革,因有道德显著不良处,扣除全部政审分,并因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判断阖家家教低劣,扣除户口内全部亲属20分政审分。并对供述中提到的通奸者予以同等处置。】

【张小红前夫巫大力,按《大敏律》无罪,按《买地刑法暂行条例》无罪,因有道德不良行为,扣除政审分20分】

【张小红、巫大力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案,经由双方合意、法庭判决,张小红长女某茵,自愿变更抚养权随父亲生活。华良、宋莹协商离婚时,华良对宋莹通奸行为已有感知,维持原判不变。华雨一家侵吞华良家产行为,另案办理。】

【因此案广泛影响,在《买地刑法暂行条例》的司法解释中,添加对卖淫行为的认定,某男或某女同时或短时间(一个月内),与不同对象发生关系或密切交往者,若收受钱财、礼物,可推断为卖淫。同时某男/某女与两名或以上对象展开交际,发生关系,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固然并不违法,但倘若因这一层关系赠予对方钱财,可推断为买春。】

【收紧对女子单身生育的处罚力度,女子单身生育须缴纳罚款,并扣除政审分20-40分,并需要服从衙门安排强制迁移居住地,后续再婚时,后夫须为单身生育子女补休产假。女子单身生育不支持向任何男性单独主张抚养费,除非在强奸案中一并处理。罚款基数为本地人均月收入的六倍,再婚时后夫收入若高于月均收入,在补休产假的同时,要补缴差额。】

【新推出《买地婚姻法》,立法指导思想如下:要对买地婚姻婚俗做出指引,提倡婚书平等,以权、利相等的原则,对婚姻做出指导,将敏地婚姻‘两姓之好’的本质,转化为买地婚姻‘两个能在社会立足的成年人基于利益、繁衍、生活、感情需要进行的平等结合’……】

“唔,这个立法会,几个月的架吵下来,还是有一点成果的,这个‘两个能在社会立足的成年人’,表述得就相当不错。”

一上午都在埋头看公文的谢双瑶,也禁不住赞赏地点了点头,“这几年,教育的成果表现出来了,法治建设上可以明显感觉到,有新法治意识的人才正在不断涌现。旧人才的转化工作真的做得不错,这波民事刑法案件的处理也好,新法规法条的撰写也好,最终呈现的结果都很符合我的心意。”

这种有能干手下可以差遣,甚至于说是钻到了谢双瑶脑子里的感觉,可以说比最高级的马屁都让她舒服,说实话,到谢双瑶这个地位,肩上挑着这么沉重的担子时,马屁固然是能让她解一时的气闷,但真正能取悦到她的,还是为她把活干成她喜欢,她想要的样子。如果什么事都要谢双瑶自己去做——比如说这个张女华男案,如果还要谢双瑶自己来判,才能判得周全的话,那毫无疑问她做为一个领导人,就有点失败了。

这个案子判下来的结果,是符合谢双瑶的心意的,细节上当然不会完全吻合,但谢双瑶不要求这是完全合乎她粗浅判断的结果,她希望看到的是本案判决思路中体现的指导精神和判决逻辑,如果能对她有一定的启发性,那就再好也不过了。

同样的道理,《刑法暂行条例》和《婚姻法》,一部还在不断修订的条例,和一部成文的法律,对谢双瑶来说,她也不认为一定要尽善尽美,让她本人舒服,她希望能找到的是在《大敏律》和原世界《婚姻法》中的一个平衡点,这部法律要适合买地眼下乃至十几年、几十年间的民情,又要脱离《大敏律》三纲五常的指导思想,并不是在两个参照物基础上进行的简单修订,不得不说,立法小组提交的草案,包括条例的讨论节要,明确地领会了谢双瑶的意图,让她感到自己有望在一两个领域,摆脱一种无奈的将就状态了。

新《婚姻法》,和《大敏律》里含糊的规定不同,彻底地贯彻了平等博弈的精神,同时也规定了平等博弈的界限——博弈是自由的,但也必须受到公序良俗的限制。譬如说甲乙一人成亲时,甲方可以完全放弃对人身权的主张,但这并不是说甲所承受的所有人身侵犯,都不能追责。当甲承受的伤害达到轻伤标准时,衙门必须立案对待。

同样的,甲乙一人的婚书中哪怕没有对忠贞权有任何的约束,这也不能越过公序良俗的限制,和其余的法规发生抵触,譬如乙方如果长期在外和某人发生关系,并且有金钱往来,那么,乙方便可被认定为买春,而第三者是否被认定为卖淫,就要看她是否长期和一人以上维持有收售金钱的身体关系了。忠贞权的约定,只影响婚姻结束时双方的财产分配,却不影响买地的衙门对这种行为做出自己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