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敬州大姓,也是看着风色不对,赶忙去请教城里的亲戚——如生药铺林老爷这些,他们自己的宗族,虽然都在城里住了,但当时分宗也还有些亲戚是在城外的,过来探个话风的交情还是有的,而且,经曹蛟龙指点,他们也想赚政审分,所以都是卖力气给宗亲们讲解形势:分家,势在必行的了,围龙屋也住不了了,但想要避免迁徙,其实也不是没有漏洞可钻。
漏洞在何处呢?就在买活军的政策里,此时敬州这里,已经有些人到底是经过种种渠道,把买活军的农村政策给弄明白了:分家绝对是要分的,凡是买活军的熟地,没有不分家的大族。否则,别的不说,光是政审分株连一事,就让人吃不消——泉州刘女案,此时已经是被拿出来反复宣讲,作为很好的例子。
围龙屋住不了,这也是没得商量的事情,买活军的性子刁钻,衙门权欲旺盛,决计是不允许族权大于皇权——魔教不魔教的,只是个名头,其实说穿了就是这回事,他们甚至连村里的土地该种什么,该怎么种都要管那!因此,围龙屋这样的东西,是要打到底的,所有围龙屋最后几乎都会被拆毁,而且敬州这里,以后只许祭祀祖宗,其余信仰都要予以打压,这是因为魔教之前在敬州发展了堂口的关系。
但是,是不是一定要迁徙呢?其实是不一定的,从别处的经验来看,对于一般的村落,大家各自居住的那种,买活军并不强制搬迁,只是要求分家。比如说闽西,闽西的村子并非都是土楼,也有客户人家各自住吊脚楼、盖小院子的,这些村落就完全没被卷入迁徙风波里,衙门里来人见证着分了家,这就算完了。
如此一来,漏子岂不是就很明显了?只需要把围龙屋拆了——或者不全拆,拆掉纵横几溜,留出巷道空隙,各自隔出小院子来,并且抢先分了家,那岂不是就没有合族迁徙的事情了?
“我们也问了买地的使者,使者说,这么做,或许是合乎政策的——不一定不迁徙,但若是态度积极,分家分得彻底,说不定也就给放过去了!”
在敬州这里,使者的这个表态以疯狂的态势四处蔓延,甚至比大溪坳惨案传播得更广,更能引起百姓们讨论的热情,而且这种钻空子的行为,被百姓们自发的一再扩大化——钻空子实在是人的一大本能,有空子而不钻,那简直就是亏了!
人们发挥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的设想着种种合规的极限情境,比如生药铺林老爷的宗亲,就提出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设想:“如果我们拆了几溜房,分了家之后,又把一部分族人,迁徙到隔壁的黄寨去,让黄寨迁徙一些族人过来,或者干脆,附近四五姓的寨子互相迁徙混居,从此村里大家各自分住,有了五六姓的人,那是不是就会被看做寻常村落,绝对不会被迫迁徙呢?”
只能说,从规定来看,经过这一番极限操作,林村(当然这么操作之后不能叫林村了,该叫四姓村,或者用地名来起名)——绝对是符合不迁徙条件的,余下的围龙屋也不必再拆毁。而林村的亲人们,也得以免去迁徙到千里之外,从此父母亲人分离的悲凉。就算到时候买活军要讲究,还是要迁徙,那按理来说至少也会有一部分人能逃掉被迁徙的命运——留在本村的还迁的话,那我们去外村生活的族人临时改个身份,编造下来历,总是可以不迁徙了吧?或者逃去山里,躲一段时间再回来,行不行呢?
总之,只要有一丝指望,人们总是希望能不搬的,搬迁本身的确是艰难辛苦,而且还较危险的事情,近搬还好,去千里之外,那实在是太吃不消了,成年人都觉得疲累,老弱妇孺更不必多说了。尤其是家里的老人,能否经得住这一番奔波实在是很难说,半路上老人去世、孩子夭折,这都很常见。
于是这段时日,村寨传话的使者也是频繁往来各处,大家都是乘着买活军大军还没到,疯狂的进行微操,为了逃避大迁徙,自行分家、毁屋。宗族之间,往常的隔阂、算计,忽然间完全消失不见,大家都站在同一立场下,爽快的互相帮助。
——为怕在近处迁徙,买活军不认,很多村寨通过亲戚联系,甚至进行了跨府城的迁徙:在府城东面的村子,和府城西面、北面的村子联合起来,互相交换人口,同时当然也对耕地进行交换,以往还要斤斤计较土地的品质和大小,连寸土都不肯让的,现在却是大手一挥,大差不差就行了,至于什么排外,没有的事情,村人们对新来的人家都是热情,彼此商议着要把说辞给统一了,把搬迁的时间尽量往前说——若是再排外、欺负外姓,那惹得他们去府衙告状了,大家都没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