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按现在这处处人手都不够使的情况,等买活军一统草原,还不知道要多久那,在此之前只能耐着性子,先慢慢发展自身,瓶子也是细声细气地帮姑姑筹谋着这些鞑靼妇女的出路,“汉语一时说不太好也不要紧,咱们鞑靼人性子直,不像是女金人阴险,好嚼舌头,语言天赋有所不如很正常……可咱们力气大呀,现在建筑队也缺人,那些活我见了,没有什么是咱们做不了的。先从粗活做起,细活不就慢慢地学会了?鞑靼人也有能工巧匠……”
其实,鞑靼巧匠很多都是色目人,不过这话说到哲哲心坎里了,她的眉头舒展了开来,“你说得对,大家都不娇气,再怎么样,力气活也是能干得了的。咱们鞑靼的女人能扛得动小牛犊,浑身是劲,就算是格格,在家也要放牛放羊,都吃得了苦,只要能吃得饱饭,什么样的活儿都能做……至少饭辙不必担心。”
实在不行,其实也还能找个人嫁了,买活军这里的单身汉也挺多的。不过瓶子没提这个话茬,而是继续说,“要说引起买活军的重视,那就是理科、工厂,粗笨的去做建筑工,细巧些的,要能进厂里做事也行,要是爱玩布库的,还能报名进军队,买活军这里也招女兵——我们可比女金娘们能打多了。”?“我看,马喀塔就是个好材料,到时候,姑姑您培养她进军队去,您这里就专门经营科尔沁同乡促进会,和大妃一样,平分秋色,谁也挑不出您的不是来……至于我,我要能考进部队,我也进去——等我把学分修完,我就考去做个高等砲兵,高等砲兵必须得数学好,当场就能算出射击角度,可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我给马喀塔先打个样儿……”
当兵,这可是一条好出路,哲哲也是眼睛一亮,对未来越来越有信心了,“你说得对,未必只有大妃家的狗獾能入伍当兵,哈哈,我也是老脑筋了!咱们女孩儿在买地这儿,处处被人高看一头,做什么事都比从前有底气,对,你就该去当兵——瞧你这小身板,多结实!至少能开五力弓吧?!”
五力弓在军队里真不算什么,女人和男人比膂力那还是自曝其短了,瓶子摇了摇头,“姑姑,您那都是老黄历了,现在都时兴招火铳兵,能扛得住火铳的后坐力就行了,远射兵种基本都是被火铳取代了,近战兵才拼力气。至于我想考的高等砲兵,主要那也不靠蛮力!至于其余姐妹们,她们只要摸上火铳再玩几把,肯定能上手,火铳可比弓箭要简单多了,也说不上贵,保养更没那么麻烦。”
她心中也自然有一番盘算:同来的亲眷,是依靠也是对手,姐姐珍儿这不说了,是鞑靼人难得一见的笔杆子,她有她的路要走,和瓶子是不搭噶的,姑姑这里,科尔沁同乡促进会,肯定是她占了去,也只有她才有资格和大妃打擂台,别人根本就镇不住场子。以姑侄两人的年龄差,瓶子基本不用想接班的事情,马喀塔不比她更合适?
她想要出人头地,做生意、做吏目、当兵,就这三条路,而这三条路里,想要尽量地扬长避短,利用好族群给自己带来的优势,那肯定是当兵——而且拉拢越多女眷一起参军,她们就越容易引起重视,以瓶子如今的威望和履历,你说入伍之后,上峰想要聊聊鞑靼女兵一些特有的问题,那是不是就很自然地会找瓶子?如此一来二去,领导跟前混了个熟脸,有什么提拔的机会,怎么也得给她一官半职啊。
在买活军当兵,可以说是天底下最安全的兵种了,尤其是陆军,简直就是所向披靡,当然,海军瓶子也可以去适应,不过她掂量着自己大概还是会被当成陆军用,等她们这批兵历练成了,差不多也能把草原收回了,到时候她直接在草原转为吏目,按她素日留心的惯例,起步决计不会低——这条路子还是从大妃那里学来的,她老姑父的兄弟,按辈分瓶子该叫族叔的小台吉狗獾,就是这么个路子。因为姑姑对大妃的能力十分称许,瓶子也很注重她的智慧,她认为学习大妃的智慧没有错,艾狗獾,她早已记住了这个小族叔的名字,打定主意要留心他的每一步职业选择,以便效仿。
现在是学习对象,如果要再往上走一步,想要代表整个北方熟番的话,到那时候说不准就是竞争对手了。不过,那也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瓶子到现在还没和艾狗獾打过照面,她目前主要好奇的是,艾狗獾到了年纪的话,会怎么决定自己的婚配对象——
按道理来说他一定会娶一个出身在买军腹地的汉女,这是符合如今大风向的,瓶子心底现在还没拿定主意,是跟着艾狗獾学,还是学习如今的高等将领:那些脍炙人口的女将,陆大红、黄小翠,如今也都陆续到年纪了,但全无动静,很可能都是在等六姐,六姐若是三十岁才结婚,那她们就不会早过二十九岁。
那瓶子如果一到年纪就结婚,她凭着本能断言,在同样有机会的时候,她很可能就会慢人一步了。甚至很多买地这里的男将领、男官员,他们结婚的年龄好像也都不是二十五岁,普遍在二十七八,很可能就是比量着同样有象征意义的,六姐身边的近人来的。
以她现在的年纪来说,这当然也都是后话了,瓶子又和姑姑聊了好一会天,相携着去澡堂洗了澡,一边擦拭着润脸霜,一边听着姐妹们谈论着这面霜的好处,“等我们通过检定毕业了之后,我就往家里贩这面霜都够发财的了。”
“你还舍得从这儿出去啊?我是不走了,谁要我我就给谁做事,反正我是一定要住在买活军这里的。”
这样的说法赞成者不在少数,这些鞑靼贵女半点没有离乡的不舍,都是嫁过人也走过远路的,本就对故乡没有什么归属感,知道那不是自己久待的地方,来到买地这里不出一个月就都喜欢上了,这会儿还住在毡包里都舍不得,可想而知住到房屋里之后会是什么感受。就现在,光是不能尽情用水这一点,就足够她们挑剔的了,不过是一个多月的光景,已经养成了天天梳洗的习惯,那哪里还能回得到草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