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红,既然会背,就背一遍,叔叔也想看看,我们家艳红除了画画厉害,是不是学习能力也很棒。”
江明浩鼓励着艳红。
这孩子性格太内敛了,在家里无所谓,不管艳红怎么样,家里人都会无条件的喜爱和接纳她,但孩子总有一天要长大,而且艳红长大成人走入社会的时候,正是世界翻天覆地改变的九十年代,这样的性格,即便不吃亏也绝对没有太大的出路。
他虽然可以保证艳红一辈子衣食无忧甚至锦衣玉食,可以为艳红买车买房安排好一切,但江明浩深知,一个人的幸福感绝对不仅仅来源于物质的富足,如果没有实现自我价值的能力,这个人就没有灵魂,只是一副行走的躯壳。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江明浩是真的把艳红当成自己孩子的。
艳红虽然还是有些羞涩和胆怯,但是看着江明浩眼睛中满满的鼓励和肯定,艳红紧张的咽了咽唾沫。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是李白写的,李白,字太白,是唐朝的大诗人......”
艳红虽然羞涩,但是发音很清楚,而且连诗人的基本信息都记住了。
江明浩真是惊讶又惊喜。
“你们真是厉害啊!小月,要不回头你跟着艳红一起上学吧!”
江明浩本来没打算让江月这么小就来上学,毕竟真正属于小孩子的童年就那么几年,他想让江月有个快乐的童年,但现在,看到江月这么有学习天赋,而且对学习也很感兴趣,江明浩也不想固执己见,大不了江月不适应再接回家就是了。
“哇,真的吗?爸爸,俺可以跟姐姐一起上学了?”
“嗯。”
江明浩点点头。
江月高兴的跳起来,抓着艳红的手转起了圈。
“姐姐,小月也可以上学了,小月不用跟姐姐分开了,太好了!”
江明浩看着眼前的小姐俩,也是第一次真切的意识到,无形之中,江月和艳红之间的感情已经变得非常的深刻,即便是亲姊妹,也未必能这么亲密。
把两个小家伙打发回家后,江明浩沿着生产队的小道一直往西走,很快就走到了敖子山。
赵勇正带着社员们继续修路。
因为上次两个人的交心,赵勇修起路来更加的卖力,原本要修半年的路,如今看来,最多再有一个月就能修完。
“江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