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过去了一个礼拜。
七天时间,从手中划走,捉不住,摸不着,不经意间,你被夏天的风吹拂,恍然回首,时光一去不回。
摆摊成为了一种放松,码字,带娃,摆摊,每天都如此,生活自律并且舒服。
不起波澜的生活,没有那么多狗血,离开了家里之后,陈恒挺享受现在的生活,摆摊的那点收入,反而显得不怎么多了,可有可无,断了,也可惜。
许多老熟客都认识了,奔着他的厨艺来,每天的收入大差不差,都固定在五六百,纯利润,减去了诸多成本,最后一个月,飙升到了差不多两万块钱,粗略一算,基本上不会差太多。
比起之前,生活不知道好了多少,没有副业的话,可能陈恒会很开心,工资是以前的三倍,甚至是四倍,十分满足,也十分轻松。
兜里有钱,他也多了很多幸福的生活,媳妇儿也开始买好多东西,之前舍不得买的,都买。
比如黄金,趁着便宜,就买。
特别是她心心念念的金手镯,拉着陈恒去买。
“老公,这一根怎么样?我觉得好好看。”
“我看你是盯上了它的重量。”
“嘻嘻嘻。”
不得不说,媳妇儿的眼光是真的好,一眼看中了最贵的,也是最重的。
价格自然是不少呢,两万多,这笔钱,如果是之前,陈恒可不舍得,主要是生活艰难,买了就没钱生活,媳妇儿也不敢买。
眼馋了很久,走了很久,也没有动手,这不,终于有钱了,撒娇了一个礼拜,才把陈恒拉出门。
“妈,你看上哪一条了?给你也买一条。”
岳母带着儿子在旁边看,眼神不停看着周围的金项链。
看得出来,岳母也很想要。
血脉觉醒的国人,可喜欢黄金,以前怎么摒弃,现在就有多喜欢。
“我就不用了,我有一条。”
陈恒说:“你有是你的,我们给你买的是我们送给你的。”
“就是,妈,你先挑选,看上了一起买。”
还好,黄金不是很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