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夜戈登的发言,就是考虑了这个因素。
马宏的恍然大悟,也是参透了戈登的思维。
那可是十五公斤可卡因……
那可是几十条人命……
你知不知道这里的利益涉及到了谁?
哪个部门的大佬?
身居高位的参议员?
亦或是局长,市长,州长?
戈登是谁啊?
老油条了。
这里面的弯弯道道,他岂能不懂?
作为黑白通吃的戈登,当时就想到了许多。
马宏性格执拗,平日里只要脾气上来了爱谁谁,但经过罗伊这些日子的玩弄与洗礼,他也算是开窍了。
听完戈登的发言,马宏立马明白了这件事的背后绝不简单,水太深,能不参与绝不参与,所以才配合着戈登,将全部功劳推给了凯恩·吉博力。
这傻逼还沾沾自喜,洋洋得意呢。
罗伊不仅讨厌凯恩的为人,更是对NYPD调查局无感,这是个专门负责案件侦破的部门。
平日里的工作与其他单位多有重合,就比如纽约各个区的分局里都有警探,都有负责刑事案件的部门。
他们经常来抢活,抢案子,抢功劳。
经常人家其他部门案子都快办完了,调查局来插一脚,将最后的工作拿走,完事案子就是他们的了。
许多分局的警探和重案组都挺讨厌他们的。
还有一点就是,现在的罗伊对破案实在无感,他从未想过当什么警探,自己是清道夫,自己破自己的案子?
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罗伊喜欢看别人破不了他处理过的现场。
这样才有意思……
再有就是破案太费脑细胞,不如当巡警出去‘biubiu’大街上的小黑过瘾。
一枪一个黑哥们,自己属性嘎嘎涨,这才是罗伊想要的,破案不仅费时费力,有时候,几个月都不一定有一次开枪的机会。
很多时候抓捕嫌疑人时,还不是要通知巡警配合?遇到拥有强大火力的罪犯或组织,还得呼叫特别行动局的紧急行动组,无趣,实在是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