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段案情陈述只是针对“观众”的,对戏中的“古德曼律师”没有任何价值,因为这些东西早已成了呈堂供词,众所周知。于是接下来古德曼对男主发起了第一轮攻势:她质问男主是否知道杀害劳拉的凶手是谁;质疑凶手进入房间和逃出房间的不可能性等等,这段攻势起到了向电影第二部分过渡的作用,过渡到案件更全面的方向。
有趣的地方就在于此,电影第一部分对观众起到了什么作用?首先自然是案情基本交代。其次,也是非常重要的:它让观众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凶手到底是怎么进出犯罪现场(杀害劳拉的房间)而不留下痕迹这一点上”。这是悬疑片惯用的陷阱,因为只要你一想这个问题,潜意识中就会假定出另外一个“凶手”的存在。于是便会走入一个错误的方向。再者,男主叙述后掉下的那一滴眼泪,也对观众误入歧途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悬疑片的精髓,或者说最常用的套路,其实也是如此。
首先,要把观众“引入歧途”!
因为观众不是站在上帝视角上的导演,或者演员,他们对案情是不知情的,他们获得的信息,是导演通过电影展现给他们的。
而这里的古德曼律师的态度也让观众深信不疑,因为她表现的没有任何破绽,纯粹地就是人们心里面的律师的形象。
让大家都知道,她质疑男主角陈德安,并不是找茬,而是一旦到了法庭上,检方会比她更有攻击性。
而她提出来的疑点也是合情合理的,就像陈德安说,寻找凶手不是他的责任。
但是古德曼律师却告诉他,这没错,可是眼下的局面是,警方和控方已经都把他当成了凶手。
这让陈德安无法反驳。
但是他还是坚持自己说出了所有的事实。
古德曼站起身来说道:“你知道吗?在我三十多年的职业生涯当中,有两种客户,一种是知道自己危在旦夕,即便是逼不得已,但还是坦白相告,另外一种则是自作聪明,言不由衷,却又认为自己能够全身而退,你觉得你自己是哪一种?”
古德曼的意思很明确,她认为陈德安没有说实话。
“不过,我把丑话说在前头!”她的脸色变得无比的严肃,走到陈德安面前,凑近陈德安,有一种压迫感。
“您如果再满口胡言,就等着坐牢吧,还有,别再自以为是了!”
她的话让陈德安的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这个时候,古德曼的手似乎是无意识地碰到了桌上的一份报纸,上面是一个少年失踪的新闻。
这让很多人都是一脸懵逼。
因为完全不知道,这个新闻和眼下的案子有什么关系?
“你有想过这个秘密证人对你的案子影响有多大吗?”古德曼说道。
而这个时候,让个观众越发疑惑的是,陈德安的目光却仿佛被这新闻吸引住了。
这让观众百思不得其解,忍不住浮想联翩,难道这个人的失踪和陈德安有什么关系?
“我们已经浪费了十分钟,接下来的问题,我只问一次!”
“你知道那个在房间里的人是谁吗?”
只是陈德安的目光却依然落在报纸上的照片上,摇了摇头。
“如果你想厘清真相,如果你想摆脱杀人嫌疑,并且躲过牢狱之灾的话,就别再对我撒谎!”古德曼继续层层递进地说道。
陈德安显得有些局促起来,他看了一眼正在旋转的怀表,又看了一眼桌上摆放的他和妻子还有孩子的全家福。
终于他再次开口了。
他说出了一个三个月之前发生的事情。
那天他和情人劳拉幽会,他一直在撒谎骗妻子说自己出差在国外,他显得有些煎熬。
通过画面,通过他和劳拉的对话,让观众知道,他虽然出轨了,但是其实心里一直都在后悔,可是劳拉却一直说,他们在一起很开心不是吗?
他知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总要有取舍,这样做是不对的!
但是劳拉却坚持,保持现状就很好!
然后劳拉说那就结束吧!
这个时候,迎面开来了一辆车,撞了过来。
结果,他和劳拉没事,可是被撞的车里面的人却死了。
他第一时间想要报警,但是被劳拉阻止了。
这个时候,看片会的观众都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因为那个人,似乎,看起来就是之前报纸上的那个失踪的年轻人!
这让所有人都有些所料未及,显然,古德曼律师,不是无心翻到那份报纸的!
大银幕上剧情还在继续着。
劳拉看了一下那辆车里面的人,他没有系安全带,又正在用着手机!
可是陈德安却说,是自己在逆向行驶,又因为她让自己开快一点,所以他才没有注意到。
这个时候劳拉说:“你刚才说了什么?总要有取舍什么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