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秦枫为数不多的一个好朋友。
名叫吴轩伟,寝室里的人都叫他大伟。
人长得有点胖,憨憨的,脾气性格都很好。
他是南方人,没怎么吃过北方的馒头。
见秦枫天天都是馒头配老干妈,好奇的也尝了一个,顿时发现了新大陆。
然后陪着秦枫天天吃这个,结果吃了整整一个月,终于吃怕了。
听到馒头就想吐。
秦枫想起他就觉得好笑。
那胖子和他一样,是个痴情种。
当初为了追一个女生,天天泡面馒头的省吃俭用,攒了三个月的生活费,买了一台价值七千九的苹果。
那女生十分感动,接受了礼物,但拒绝做吴轩伟的女朋友。
吴轩伟家里也不过是普通家庭,父母以前是工人,有单位住房。
下岗后做了点小买卖,没有大富大贵,只是比普通上班的人要挣得多点。
八千块钱的手机对他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
面对这种拿了手机不认人的女生。
室友们都劝他放手,而他仿佛着了魔一般,就偏偏认准了那个女生。
追了两年,后来听说跟着那女生去别的城市发展。
“也不知道那胖子追到真爱了没。”
秦枫想着那胖乎乎的笑脸,掏出手机,给他发了条信息。
“伟哥,在干嘛呀。”
吴轩伟:“在洗衣服。”
很快收到了对方的回复。
秦枫看了看时间,打字问道:“大清早的洗什么衣服?”
吴轩伟:“雯雯的衣服,她昨天喝多了,吐了一身。”
不声不响的关系好到这种地步了吗?
还帮人家洗衣服?
秦枫嘴角含笑,打趣道:“你们现在是不是已经同居了?什么时候结婚呀?”
吴轩伟:“没的很呢,我是过来给她打扫卫生的。”
秦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