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峰一听,差点没忍住笑喷出来,“我?我堂堂一个大厂长,创业先锋,在你们那边竟然被传成了挖酒糟地?”
邓丽君却笑得前仰后合,“哎呀,这也说明你的《甜蜜蜜》深入人心嘛,大家这才对你背后的故事好奇。”
陈峰翻了个白眼,“得了吧,这种‘深入人心’我可消受不起。还是说说正事吧,你这次来,到底是为了啥?”
邓丽君从包里麻利地抽出几张纸,轻轻放在陈峰的办公桌上,语气直截了当:“签了吧。”
陈峰疑惑地拿起纸张,扫了一眼,惊讶地发现这竟是邓丽君工作室的股权证明文件。
他猛地抬头,满眼不可思议:“你这是……从公司独立出来了?”
邓丽君轻轻摇头,笑容里带着几分坚定:“没有,公司当年在我默默无闻的时候签下我,我怎能一火就忘本呢?但这并不妨碍我拥有自己的工作室。我还是公司的艺人,有作品也能跟他们合作,双赢,何乐而不为?”
陈峰听后,恍然大悟。
这确实是娱乐圈里常见的模式,对于那些名气大到足以与公司平起平坐的明星,双方往往会选择合作,共享资源,共谋发展。
邓丽君这一步,无疑是她事业腾飞的证明,她已不再是单纯被公司驱使的打工人,而是成为了能够与公司并肩的合伙人。
只是,她自立门户还给自己留股份,这份慷慨与信任,让陈峰心头一暖。他连连摆手:“这我不能要。”
邓丽君见状,猛地从沙发上站起,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清脆响亮。
她几步走到陈峰面前,手指轻敲着文件,语气坚决:“不要可不行!当初你赠我酒厂股份,我何时有过半分推辞?如今,我不过是按甜蜜蜜的销量歌曲分成,换你工作室百分之十股份,这已是我占了便宜。”
陈峰苦笑:“话不能这么说,那时你已是明星,我用你的漫画形象做广告,其实是占了你的光。”
邓丽君说:“那就让我‘占回来’呀,我给你股份,以后还得‘压榨’你为我写歌呢。怎么,你还要跟我计较不成?”
望着邓丽君那认真的模样,陈峰不禁笑了,笑得释然:“好,那我便当你的股东,咱俩算是互相持股了。”
言罢,他不再犹豫,拿起笔,在文件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