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士晟急急忙忙的回到家,不动声色的把士皓叫了出去。
“大哥,你把我叫出来啥事呀!”
吴士晟从兜里掏出了一根铅笔。
农民会刚分了三根,他这个会长,大字不识一个,铅笔放在他手里,就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他把铅笔在士皓的眼前晃了两下,又重新揣回兜里。
吴士皓的眼睛当时亮了,他只有在课堂的时候,才用铅笔写字,回到家都是用烧黑的木棍在木板上练习。
“大哥,你想让我干啥你就说呗!”
大麻杆铅笔,一个鸡蛋能换五根,他娘一年也才只换一次。
所以看见铅笔,吴士皓咽了一下口水,着急的说。
吴士晟坐在一块石头上,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从兜里掏出那封信,晃了一下。
吴士皓立刻颠颠的跑过来,满脸得意:“你是让我帮你读信是吧?”
“别得瑟,你要不行,我找别人去了!”
吴士晟站起身,佯装要走,被士皓一边拉住,然后他蹿了个高,把那封信拿在手里。
只扫了一眼,吴士皓皱了一下眉头:“大哥,这封信不是你的,要不我替你送信,你把那根铅笔给我?”
吴士晟看了弟弟一眼:“我知道不是我的,你告诉我是谁的?”
吴士皓低下头看了一眼,低声念到:“朱春妮亲启!”
吴士晟眯起眼睛,笑容在他的脸上闪了一下,立刻消失了。
龙五真的给春妮写信了。
吴士晟把信接过来,撕开信封,把里面的信纸抽出来,递给吴士皓:“念念什么内容!”
吴士皓吃惊的看着吴士晟:“大哥,这不是你的信,你不能看!”
“你懂什么?”吴士晟在士皓的脑门上弹了一个脑瓜崩:“我现在是农民会的会长,凡是信件都要检查,这要是特务传的信怎么办?”
吴士皓半信半疑的接过来,把信纸打开,信很短,字迹也很潦草,好像是在慌乱的情况下写的。
吴士皓连看带猜,总算是磕磕绊绊的把信念完了:
春妮,你的伤好了吗?我一直都在惦记你!
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不得不选择离开,我是个军人,有自己的使命。
可我真的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