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明姝在牛棚那里等大队长他们
等他们一到。
明姝先是看一眼沈思诺,见他生龙活虎的站在后面。
她眼里闪过笑意,没叫他,
就直接走到前头。
带他们七弯八拐走了两个小时,就到达她经常打野猪的地方。
野猪也有领地意识的。
明姝他们一来,就有两头差不多四百多斤野猪闻着味凑上来。
一见野猪,大队长和大发叔,两眼放光。
两人扛着猎枪立即一人打一头。
边上的年轻人第一次见这么大野猪,有点畏惧
沈思诺倒是跟他们不一样,他是初生毛驴不怕虎,直接扬起铁锹冲上去。
在前面想等一会再出手的明姝都没有拦住这个愣头青。
明姝只能无法跟上去,谁叫他是一表三千里的表弟呢,该护还是护。
其他年轻人见沈思诺这样冲劲,他们的情绪瞬间被激发起来。
也纷纷拿起锄头或者铁锹冲上去。
可是这两头野猪皮糙肉厚,他们的伤害力太低。根本就造不成伤害。
只有大队长和大发叔手里的猎枪才能让它们掉血。
但是野猪到处乱窜。所以老是打偏。
两人对两头野猪放七八枪,也只有两枪落在野猪身上。
这样不行,再打下去,子弹都打完了。
沈思诺挥着铁锹。边看他们两人打枪,心里急得不行。
最后忍不住开口道“大队长,枪给我试试,我会打枪,”
大队长毕竟年纪大,渐渐有些体力不支。于是点头道“好,不过你先打一枪给我看看。”
沈思诺接过猎枪,扛着枪,整个气息一变,瞄准其中一头野猪,扣下扳机,枪声瞬间响起。
正中野猪的左眼。
在大队长的惊讶中。
他接着第二枪,打中右眼。
大队长 瞪大眼睛看着他,“好样,那这里留给你们俩”
说着就拿铁锹跑到大发叔那边帮忙。
这时那头猪已经两眼鲜血直流,疼痛使它横冲直撞。
冲到明姝面前,她毫不犹豫一脚过去。
那野猪瞬间翻滚到地上。紧接着在地上抽搐几下,就气息全无瘫在地上。
“姐,应该留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