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本小说就像谈一场恋爱

还好我是天生的乐天派,我当即就找到借口为自己开脱。

“反正我一开始写这玩意就没打算正经写,不过兴趣使然,有没有成绩,更不更新稳定又有啥所谓?”

方法很奏效,我心安理得地进入渣更状态。

直到后来我遇见写小说路上遇见的第一热心读者,我又重新找到了码字的乐趣。

那时候我在LRB上记录自己的码字过程,然后遇见了一个同样兴趣使然码字的人。

有一个人监督,效果极其明显。

哪一天我实在因为生病、累了、困了、想玩等种种原因而不想更新时我就想到还有一个人在“注视”着我,于是我又麻溜克服困难码起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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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交流不多,但是那位读者确实是我熬过码字懈怠期的一个重要原因。

情况似乎好起来了。

然而海上的风浪永远不止一层。

我很快遇到了另外的挫折。

这本书的数据实在太烂,我从没想过一本书的数据会烂到这样诡异的地步。

虽然我一直以写小说只是兴趣为由宽慰自己。

可是,每每看到那惨不忍睹的数据时我仍然心生无边挫败。

于是,我开始将那些已经成功的同类型小说加入书架,开始认真听平台上的课程。

什么选题材、起书名、黄金前三章、三幕式——

那段时间我一边码字一边修改开头的那几张。

于是书名变成了如今这样佯装文艺而冗长奇怪,为的是所谓吸引眼球。

标题名,我模仿的北游剑仙。

文首的诗词,记不清仿的谁了,总之有前人痕迹可循。

文章格调原本想仿总管的,所以有江湖与朝堂。

只是大能格调太高,小白模仿起来就如瘦猴扛起杨过的重剑。

于是我转而看向其他小说。

我听说读者偏爱古侠,于是我看古大侠,随即有了宝马雕车笑盈盈的江湖风。

我又听说要有搞笑情节,于是我看陈黑牛,随即有了女悍匪把我榨干的搞怪风。

我见有人嘲笑三神还比不上搬血境,于是我惶恐将这方世界的初始战力调得很高,以至于瞬息百里似乎成了人人都会。

我爱大唐,于是里面出现了许多唐人痕迹。

我爱东坡,于是里面掺杂了东坡潇洒。

我爱嵩哥,于是里面暗含许多嵩词许调。

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

忽然地,这个故事成了闹剧。

我好像弄丢了写这本小说的初衷。我竟然记不起来我要讲的是怎样一个故事。

恋爱,不也是如此?

见繁花如烟火,见烟火胜繁花,于是乎眼花缭乱,于是乎忘乎所以。

烟花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在陆离的光、奇异的香、动听的声中,人们往往无意识地随着人潮涌动,却不知道有最弥足珍贵的东西被遗失在原地。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隐约记得我要写的不是江湖朝堂争斗,我想写不过是一群不愿为命运所束缚、不愿沦为他人棋子的青年男女群像故事。

他们有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他们勇于抗争不公、他们敢为天下苍生争一份公平——

家国是这故事的原本主基调,抗争是故事最初的内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