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回 不速之客

枝江异闻录 铀霜若灼 1300 字 1个月前

殷六环视四周:“原来如此,官府果然知道这个地方的存在。”

石硪村作为一个极秘密的存在,一旦有外人进入或得知,奇物司的成员有格杀勿论的权力。而此时项临他们面对的,可能还是制造爆炸、害死百十条性命的凶徒,而且武功不可小觑,怎能不叫他们提心吊胆?

说到这,还得先跟大伙交代一下,这四人是怎么进来的。

让咱们把时间倒回到宋飞鸢和吴穹在林间空地救下向晚和余迎那会。

实际上,山贼中到场的头目除了老三和老四外,还有一个老二。

这老二姓刘,其实他才是原本的山贼大头领,只是现任头领来了以后用不讲道理的武功把包括他在内的所有山贼头目打败,这才屈居第二把交椅,所以接下来咱们就称他为刘二好了。

刘二在上山落草前也学得些许武功,尤其身法不赖,但因为心术不正而被逐出师门。

那大家知道,一个坏胚子一旦学得了轻功,那他之后多半是要走上入室盗窃或者采花的道路……

刘二选择的是后者。

不过他在第一次作案时,刚从窗户进了屋就被他看上的那位姑娘暴揍了一顿,随后扭送官府。

没错,那姑娘的武功比他还高……

这只能说是他自己不走运了,当然也可以说是当地人民走运。

鉴于刘二还没来得及做出侵害行为就已经(被打得)失去了侵害能力,而那家人也怕有损于姑娘的名声,便让官府给刘二判了个入室盗窃罪。按照璧朝律法:“凡窃盗已而不得财,笞五十,免刺。”于是刘二在被女人打了一顿后,又被公人打了一顿。

强X犯没当成,刘二便选择了去当抢劫犯。

蹲号子的日子里,他可没少跟狱友交流学习犯罪经验,放出来之后他开始在湖北一带流窜作案,专门在山道上抢劫来往商旅,然后再拿着赃款去城里的“娱乐场所”消费,没多久就实现了朴昌自由,也算是没忘了自己的犯罪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