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东湖宾馆,蜜雪儿在车内心潮起伏,头脑中的眩晕感迟迟不能消散,心脏在扑通乱跳,手臂上起鸡皮疙瘩,额头带着层虚汗。
她感觉自己完成了一场生死大冒险,在危机四伏的魔窟里见到了关底的恶龙,跟对方聊了聊后胜利逃了出来。
“见鬼,我为什么要怕那个混蛋?为什么要答应跟他合作?他明明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一切应该是他来求我。”
危机过后,蜜雪儿为自己的怯懦做辩驳,犹如走夜路的人吹哨壮胆。她从随身带的包包里取出汗巾,还对着后视镜补妆。
镜子中能看到后排座位上堆着的‘样品’。衣服鞋帽,首饰香水化妆品,应有尽有。
在收集‘圣光’情报的过程中,蜜雪儿对时不时公开露面的林婉和黄鹂等集团高层有过专门研究,发现这批精英在穿着打扮上绝对拼的过世界一流权贵。
转过身,随手一抓,蜜雪儿手里多了个亮金色的小巧坤包。细细的金链子下挂着大概巴掌见方的包包,金色的花纹,金色的装饰,金色的皮料。
单纯堆积的金色很容易给人庸俗的暴发户感,但这款亮金包包却做到了华贵典雅,不失靓丽,用来配素色的衣服再合适不过。
蜜雪儿个子小,平日就不喜欢穿太浓烈色彩的服装,这会让她显得像小孩。所以她格外需要这么一款彰显身份地位,瞬间区分出品位和气质的饰品。
爱了!
小洋妞把自己原本的包包丢开,将里头的随身用品换到亮金坤包里。以她的估价,光是这个坤包的价格就至少在两千美元。
如果能确认是某个艺术大师的手工,那么价值还能再翻十倍。
包包的价格如此,其他‘样品’更是一件比一件贵。比如林婉佩戴的那条项链,拿到纽约的拍卖行去卖个百万美元是绝对没问题。
“那个坏蛋等于花了几百万美元来收买我。哼......,我不过是跟他暂时停战,才不是就此罢休。”
蜜雪儿开车于深夜返回hk,隔天走外交通道带着大包小包的‘样品’飞回美国。她是被召回去兰利总部述职的,但大小姐现在放飞自我了,理都不会理CIA的那帮老白男。
蜜雪儿在纽约曼哈顿有自己的住所,位于中央公园的东南侧,高层住宅楼的整整一层。这是她十八岁的生日礼物,足有七百多平米,售价一千多万美元。
小洋妞住在离地三四百米的高层,近四米的户内空间非常宽敞,每天起床能透过落地窗看到晨光中的纽约全景,俯瞰蜿蜒的哈德逊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