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糟糟的声音里面,我只听到一个浑厚的中年人声音:“喂,是警察局吗?这儿出事儿了,你们快来!”
……
“姓名?”
“祝韦安。”
“年龄?”
“21岁。”
“身份证有没有?拿出来我看看。”
我无奈地从口袋里掏出那张小小的身份证,递了过去。
警官拿着身份证看了一下,咳嗽一声,道:“这事儿你们打算公了还是私了?”
“要是私了,你要是能征得人家的原谅,给人家付了医药费,我们也就不拘留你。”
我开始有点儿心疼口袋里刚刚挣来的钱,便问道:“公了的话,要关几天?”
警官转头看了一眼那人手臂上的伤口,又低头下来写口供记录,眼皮也不抬一下:“真要认真的话,这虽然还不能判定为轻伤,但你在里面待半个月是最少的。”
我登时就没了脾气:“那还是私了吧。”
警官抬头瞪了我一眼:“你说私了就私了啊?你得看人家能不能原谅你!”
我恨恨地看向那个家伙。
那家伙倒是摆出了一副心胸宽广的样子连连摆手:“没事儿没事儿,这种小伤口,再怎么也不能让人家坐牢,去医院看一下就行。”
看他那样子,我发誓我手头要是有刀,绝对再给他划两个口子出来。
在警官的监督下,我跟他去了医院,医生一通操作之后,医院拿走了我九百六十二块。
算上之前买馒头的五块钱,我现在身上就剩下三十三块,连上喝水吃东西,最多撑一周。
还是每天馒头咸菜白开水的一周,甚至,咸菜都不能多吃。
警官教育了我一顿之后就开车回了警局,留下我跟他站在路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