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巨大的佛道学院,他直接开始在整个学院闲逛着,他见一个人就聊几句,不落下遇到的任何人。
“大哥,我们佛道星学院谁诗写的最多!”
“请问,我们佛道星学院谁最爱写诗!”
“前辈,我们佛道星学院谁最会写诗!”
“痞子方!”“痞子方!”……
肖歌得到的答案就是三个字——痞子方。
所有佛道星学院的人都知道学院里面有一个人写诗最多,最会写诗,最爱写诗。
他直接在整个学院找寻这样一个人。
云巅听着这一路肖歌的吆喝,他忍不住问道:“主人,你找一个写诗的人干什么?他能帮助你打天下吗?”
肖歌奄然一笑道:“我就是觉得爱上写诗、能写诗、写很多诗的人应该算是人才,整个佛道星域里面,最怀才不遇的年轻人的地方就在佛道学院,而这里面藏龙卧虎,那么能够被公认是这样的诗人,绝对是一个人才吧!”
云巅很勉强道:“估计,以主人的想法,确实只有这个办法才可以筛选出人才吧!”
“风不解花晴,雪不悦骄卿。佛爱道无情,我不入凡星。”
在佛道星学院的弥勒湖边上,肖歌走到那里听到了一声抒情的诗句。
肖歌直接上前,看到一个年轻的胖子坐在湖边,看着湖面,聚精会神的专注着湖中的一对鸳鸯鸟。
“噗噗!”
鸳鸯鸟仿佛不厌其烦对方的诗歌,直接双双飞离而去。
肖歌直接走到那个胖子身旁,也直接坐了下来,看着眼前的湖面。
“喂,你坐我身边干什么,我的诗歌题目还没想好,不要影响我!”胖子发现肖歌坐到自己边上,有些生气道。
肖歌微微一笑道:“你这首诗歌,我刚好听到,很好,诗名我已经为你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