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以杀止杀!(江南篇终章)

一份挺厚挺长的名单,摆在了黄权的书案上。

这份名单也不是黄权第一次看见了,只不过到今天为止,其上的人名又多了几页罢了。

“大伴,朕有个事……想问问你。”

马公公侧身,面对着黄权微微躬身。

“端了他们简单,又如何不防止另一个他们出现?”

马公公无法回答,他也不敢回答。

看着躬身不语的马公公,黄权无趣的摇了摇头。

防贪腐的机构不可以说不多,从朝堂之上的言官御史,到监察御史代天巡狩,地方上还有按察使司。

再到提着绣春刀的已经被文官们集体废了,又被黄权换成金吾卫,一招狸猫换太子救活的亲军卫……

御史犯法,罪加三等。

依然挡不住人为财死。

如今暗中黄权又加了神机营暗卫和李君集的女子军团。可这两者出现的本意,黄权原本打算是对外的啊……

以特务情报治国,终将被特务情报组织吞噬。

黄权看着书案之上的忤逆名单,内心里五味杂陈。

朝野之中,如果没有这些人来勉强支撑,后果将不堪设想,很有可能会出现对整个天下的控制,都出现混乱。

如果只为一时之痛快,早在黄权第一次被暗杀时,就可以快刀斩乱麻……

然后呢?

朝廷下发的政令,谁来执行?

新上任的人,就一定能立即运转传达指挥管理吗?

这是一国治理。

不是过家家。

黄权本人如何想的,好恶和痛快根本不重要。如何维护黄权的本人皇家再到家国利益才最重要。

文贪财武怕死师无品……

就连朝廷如今不得不倚重的九镇三十多位总兵官们,自上而下,对朝廷阳奉阴违,拥兵自重!

他们,早就已经军阀化了。朝廷通过兵部对他们下令,时听时不听,听也是只听一句话,给钱!

国库,还有钱吗?

朝廷的兵,早就不属于朝廷。朝廷的将,也只是名义上的顺服。

怪这些总兵们全都是畏敌如虎贪生怕死之辈吗?

治他们朝廷定额发军饷8万人,实际2万人,公开吃空饷吗?

一边民不聊生,一边醉生梦死……

一边揭竿而起,一边贪赃枉法……

“大伴,朕想要再造一个乾坤,又该如何入手?”

马公公额头之上,一滴冷汗悄然摔落于地。

他依然不敢回答黄权的问话,他只能继续将腰弯的更深一些。

再牛批的宦官,没有黄权的支持,在这个王朝风雨飘摇之际,他们啥也不是。

北境之敌,数十年来,出入甘拢、河洛直至京畿,简直如入无人之境。

百姓流民乱军死而复生,越杀越多,越打越强。一开始几千人可以追着他们数万人随意砍杀,如今呢?一万官军一旦遭遇他们三五万人,求援信恨不得天下皆知……

黄权叹口气,终于还是做了最后的决定。

“大伴,你怕不怕死后还要被人从棺材里挖出来,鞭尸,还要挫骨扬灰???”

“哈哈哈哈……”

“一旦朕失败了,恐怕连朕也无缘入祖陵啊!”

马公公低垂着头,全程一个字都没有说过,这是他第一次看见有些疯癫的黄权。

两个月后。

以巡视江南的名义。

黄权的仪仗队伍,到达了位于江南中心的陪京。

陪京的故园依旧在。

养老院里的三公九卿除授予实职在外的,其他人也都在。他们这群人,是历年各种党争的失败者。

最起码都是曾经颇有治理经验的官员,维持朝堂运转和政令通达,够了。

黄权在给这群养老旧官们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将是朕的新朝元老。

不日,从陪京之中,发出涉及到整个江南地震的重磅消息!

凡江南七省之地属官,财产一律公示,接受朝堂百官和黎民百姓之监督。凡愿意足额透明公示自身财产之官员,无论何人,无论过往,皆不追究;

凡江南七省之地属官及五服之内家眷,禁止从商。

已从商者,要么继续做官从吏,要么主动辞官且不得从事依附于官府的管理工作;

凡江南七省之地属官每月俸禄补贴原米布等发放,统一折算为银钱。半两银子以上大额用银票,平日碎钱使用为铜钞文钱一贯制。

金银等贵重金属,不再做为主要货币参与市场交易民间流通,只做为银钱货币发行的参照物。增发养廉银;

凡江南七省之地,税制统一改革,取消人头丁税。

凡从田地劳作收入之所得、田赋所得,取消实物收取,改为货币征收。

无论家丁多少,田赋只按亩产计量。栽培种植粮食新作物如马铃薯、玉米等田地,享受三年特殊农业补贴,降低田赋;

简化商税,取消原有优抚减免或摊派增加等,取消各城各地入城过路等一切摊派费用等,统一改为按实际营业额纳税,阶梯式纳税。

统一度量,凡市场流通商品货物取消原一石一斗一壶一升等估值衡量法,改为克、千克、毫升、升等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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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粮货物转运等统一取消羡耗估值算法,以实际成本核算。

平民受东家雇佣者月收入不足一两银子或1500文铜钱的,免税。

商业行为雇员制商号者,东家必须尊重雇员人格独立之尊严,充分保障休息权,不得直接间接变向对雇员进行侮辱打骂扣钱罚款人身骚扰等处罚手段。具体办法,将按《雇员权益保障法》同步颁发,违者,东家入监一年起步。

改原免费强制的摊派徭役杂役等,现由官府雇佣百姓从事,米粮布帛等实物支付方式改为银钱现钱支付;

凡江南七省之地,户籍全面改制。农户匠户等四民,取消职业限制,自由选择。

取消原贱籍划分制度,无论从事佃户、乐户、衙役、牙行、乞丐等等职业皆化为良民。两京皇城及代天外监等处,为本朝最后之宦官,皇室之内永不再配。

取消贱籍世代相传,不得改变,不得参加科举,不能做官,不许购置土地产业,不能和普通民众通婚等歧视性政策。

取消民间雇佣制限制,平民如有劳作等需要,亦可雇佣他人。

军户屯垦土地全部分发到户,化军为民。

卫所堡屯等改制,改为各镇总兵的预备役准官军。不得再继续参与农商活动,只负责平日军事操练、知识教授、兵源登记、军属待遇核发、退役及伤残军人的补助救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