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叫我姐姐!

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偷偷爬到书架上拿书看了起来。

霍索恩先生是中英混血,格伦的祖父母现定居于中国,霍索恩夫妇也时常去中国旅游,且对中国文化很感兴趣,买了不少中国书,虽然也看不怎么懂,还是放在了书架上。

前世的格伦压根没时间去阅读这些与杀手工作无关的书籍,如今有大把的时间来弥补。

运用到前世掌握的速读速记,他快速地吸收着中英两国的知识。

悠哉且舒适的阅读,是他目前的娱乐项目。

跟赫敏玩那能算玩吗?

那是哄小朋友,带娃!

好像也还挺有意思的,前世小时候也没像真正的小孩子一样玩过,格伦好奇地把玩具拆开又装上。

“玩玩具”硬核版。

但是没有共同语言,难受。

格伦沉默地看着自己被赫敏含在嘴里吮吸的手指。

尝试教导赫敏一加一等于几,手就被拿过去啃了。

格伦不是很能理解为什么眼前这个小姑娘喜欢啃手指,不管是自己的还是他的。

莫非小孩子手指里有帮助其生存的营养物质,所以赫敏才会对啃手指那么感兴趣,这是求生本能!

看着自己被赫敏松开的食指,格伦尝试吮吸。

一股奶味。

格伦默默将手指从嘴里拔了出来,他只尝到赫敏喝过的奶粉的味道。

小孩子的思维真的会影响自己的行为方式,(转世的)磨损真是可怕。

再之后,发现自己活动似乎不被限制的格伦行动也就大胆了起来,偷偷带着赫敏去研究大宝贝。

——霍索恩先生存放在柜子里的配枪和匕首。

可能前世格伦唯一的爱好就是擦拭,保养自己的武器了。

确保武器时刻完整与状态良好在他前世的生活里是最重要的,可以说武器就是他的家人朋友。

于是有一次霍索恩先生下班就看到这样的一幕——赫敏饶有兴致地跪在格伦边上探头过去看他抚摸他的大宝贝。

差点给霍索恩先生吓尿了,连忙冲过去拿走了匕首。

小主,

然后格伦的屁股差点被打开花。

那怎么办,来不及收起来了啊。

格伦摊手手.jpg

格伦表现出对武器的极大热情(装的),不断撒娇之下(不可能),霍索恩先生同意等他长大一点教他如何使用(并不需要),并答应在他10岁生日的时候送他一把小匕首。

小插曲我们暂且略过,在那件事之后格伦的活动就被限制了,在发现格伦对玩具兴致缺缺,对书籍表现出极大兴趣的时候,霍索恩夫人大手一挥,买了一堆书送给他。

嗯,儿童读物。

理所应当的搁在一旁吃灰,就算是没有童年的格伦也不会浪费时间在这上面。

小赫敏倒是挺感兴趣,玩具也不玩了,天天来格伦家蹭书看,看不懂的词就直接把书贴在一旁看历史的格伦脸上,让他教。

“呐呐~”小姑娘指着这一段话,眼睛直勾勾看着格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