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落,转身,就离开了那间让她狼狈不堪的办公室。
“她是谁呀?”
这句话,叫回了懵圈状态的陈明哲,他有点不好意思的回了一句:“一个老朋友。”
“老朋友?没听你提过啊,怎么穿了身清洁工的衣服。”
“嗯,很久的老朋友了,今天才做清洁工的。”
而现在,他的这个老朋友,待在卫生间,看着镜子里,那个傻到家的自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架势,还没开始呢,就溃败了,不就是低血糖嘛,谁不会呀,咋就这么没出息呢,那么帅的老公不要啦,那么可爱的儿子,也不要了吗?
才怪,姐姐不仅要,还得光明正大的要……
就这样,吹干了衣服的方临珊,重整好一身的士气,走出洗手间,刚巧碰上了那个,她非要干到手的“战利品”。
但她不知道的是,其实,人家已经在这里等她好一会儿了:“那个……”陈明哲看着面前的这个小女人,居然不知道下半句话该怎么说。
要解释吗,可是,以什么理由解释呢,毕竟也没有见过几次面,想至此,后面的话就改成了:“我请你吃饭吧。”
闻言,方临珊看着他,心里百转千回的,绕了好几圈。
一想到,他刚刚跟那个女医生的殷勤劲儿,一股气就直冲脑门儿。
于是,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嘴里嘟咕出了一句:“不吃,我要低血糖。”
随后,垮着一张小脸蛋儿,就离开了原地,留下了一个,满脑子是毛线团的男人,站在那里发呆。
当他慢慢理出个思绪的时候,心脏就好像被烫了一下,嘭嘭的乱跳。
好大一会儿,看着那个女孩儿消失的方向,暖暖的一笑,轻轻的呢喃了一声:“傻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