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是一件衬衣加一件外套,就足以挡住清晨的凉风了。
装模作样的在外面待了一早上,张诚装上满车的猎物,刚回到城门口,就遇到了来找他的十六个小弟。
和小弟们打完招呼,牛前进就看到了张诚车斗里的野牛尸体。
“哇,大哥,这、这大家伙是野牛?”
牛前进的一句话,顿时吸引了所有小弟的注意,呼啦一声就全都围了上来,伸手好奇的触碰野牛庞大的身体。
没错!
张诚今天就打算卖一头野牛给轧钢厂,让轧钢厂的工人们在入冬前也吃上一顿牛肉。
当然了,张诚也知道,牛肉在这个年代,其实并不太受普通人的欢迎。
因为牛肉太瘦,没有多少油水不说,除了炖煮外,做起来要费不少油,没有猪肉性价比高。
所以,牛肉在这个年代,实际上要比猪肉要便宜不少。
张诚也不理好奇的小弟们,反正时间还早,等他们看够了,在拉回厂里也不迟。
等了好一会儿,小弟们的好奇心得到满足后,王胜利似乎才想起了正事,凑到张诚耳边忐忑的道:
“大哥,我、我爸想要见你一面,你看今天有没有空,和我们一起去大院一趟怎么样啊?”
闻言,张诚很是惊讶,惊讶于王胜利他们的爹,为什么想要见自己。
想想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所做的一切,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出格的啊?
怎么就引起军方大佬的注意了呢?
实际上,这是他妄自菲薄了!
他做的这些事儿,要是叫不出格的话,那这世上就没有出格的人了。
想想,前二十年平平无奇,甚至被人欺负都忍气吞声的人,却在饿了几天后,一出来就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大杀四方,还不叫出格?
好吧,如果说被逼到绝路,突然性格大变,还勉强说得过去的话。
那你突然就会打猎了,还每天都能打到那么多的猎物,试问这还叫不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