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手痒没忍住。”
听听的眉梢眼角哆嗦了下,赶紧松开刹车,继续前行:“以后,我再也不打兔子了。”
啪。
又是一巴掌,抽在腿上:“停车,把兔子捡回来。它已经被你打死,再被你暴尸荒野。你还有点人味吗?昂?”
你再打我一下,信不信我掰断你的狗爪子?
听听赶紧再次踩刹车,乖乖下车去捡兔子时,心中奶凶奶凶的咆哮。
也后悔,就不该看天气好,就特意换上薄裙子。
这下被大色狼拍在腿上时,疼痛感要比厚裙子增加一大半。
估计腿都被抽红了。
可那又怎么样?
谁让小秘书喜欢被大色狼欺负呢?
不对!
是谁让大色狼手贱呢?
更让听听愤怒的是——
等她把野兔捡回来后,才知道崔向东所谓的不忍心让它暴尸荒野,就是要带回家,晚上炖兔子肉吃。
还得让听听下厨。
还说唯有这样,才能超度这只啃食庄稼才活过冬天的兔子,下辈子不要再当兔子了。
他更是亲自开车,要求听听坐在副驾上,专心致志的“超度”野兔。
如果这一路,听听打不到三只以上的野兔,那就别怪他的大力金刚掌要发威了!
这是个什么臭老板啊?
真以为野兔这玩意,是随处可见的呢?
果然。
车子驶进县城大街上后,瞪大眼睛的听听,也没再看到一只野兔。
“这笔帐先记上,以后再算。”
崔向东冷声训斥了一句,开门下车。
听听那个气啊——
没有任何的语言文字能形容。
她能做的就是,自己来到崔向东在县大院的办公室内后,在枕头上写下他的名字,左手按在墙上,右拳迅疾无比的接连猛击。
苑婉芝如果看到这一幕后,肯定会嗤笑着说出四个字。
无能狂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