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二哥此时从尾梢又调转枪头杀了回来,手里还提着一根不知道从哪抢的大铁棒子。
等等二哥不是有枪吗?用啥大铁棒子啊?枪不会给小灵让她藏起来了吧?
要不然待会帽子叔叔搜到二哥带的枪,那我们肯定又罪加一等。
顾不得多想了,此刻二哥配合着我的进攻,我俩竟然硬生生的打通出来一条血路。
俩人背靠背在一起,互成对方背后的眼睛,以防他人偷袭最薄弱的一面。
此时在场还能战斗的混子也已不多,有的虎视眈眈随时就要冲来,有的面露胆怯随时可能会退走。
虽说他们的人数足有五十多人,但任谁都不是一心一意为马亮上刀山下火海的,毕竟刀是砍在自己身上。
道上混的很多都更惜命比普通人更贪生怕死,这是人的本性。
而且一场群架,往往撑场面躲在最后喊骂的多,真正能打冲锋在前的却少之又少。
如果说是以绝对优势碾压的局面,平时以多欺少的话,谁都是一员猛将冲锋在前。
但是如果局面是反过来的,甚至对面的人比自己多两三倍,他们也会跑的比谁都快。
当再次见到二哥时,我心中的恨意也已褪去不少,也由一开始的愤恨转变为激动又转为疑惑。
我不解的看向他,语气不爽的问道:“你不是跑了吗?怎么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