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六章 野蛮人的庆典(一)

血与酒之歌 黑羊44 906 字 3个月前

斯塔夫加德,这是位面以东的那片蛮荒之地所拥有的名字。

这里既是野蛮人和游牧民的故乡,也是各式各样族群和部落的栖身之所。

和位面的其他地方一样,斯塔夫加德也在不断地四季交替。春去,夏逝,秋来,冬将至。

秋季,是收获的季节。

春夏耕耘的土地长出硕果,饲养棚中准备过冬的牲畜变得肥美。一般世人也许不知,这段时间,当人们忙着收割麦田的时候,在斯塔夫加德,为了庆祝丰收,野蛮人部落会联合游牧民族部落举办盛大的庆典,祭拜先祖,感恩大地。

在庆典上,作为主办方的野蛮人和游牧民,他们联合了半人马、独眼巨人、鹰身女妖等类人族,把平日里积攒下来的稻草杆和杂草堆,一捆又一捆的扎堆绑扎摞起,坚硬无比的巨木将它们刺成串儿,力大无穷匠人将它们钉成型,最终,一座数十米高的巨型稻草人伫立在这片大地上,然后,赶在节假日那天,由这片大地的王亲手点燃这座稻草人,让它和庆典一起,红红火火烧个七天七夜。

普通族人不知道的是,在节假日的前一天,那些睿智的长者们,会悄悄的把平日里不见天日的力量圣杯拿出来,借着夜色埋藏于稻草人之中,借着庆典的掩护,力量圣杯的祝福悄然洒落在每一位民众、每一个孩童的身上,激发本就属于他们的潜力,带给他们更明亮的未来。

当然,淳朴的族人们也从不曾在意自己力量加强的事情,更不曾想到过圣杯的存在,毕竟盛典本身,就足以让他们流连忘返了。

表演,杂耍,游艺,载歌载舞。

在平日里憋着劲儿的野蛮人大胃王们,终于可以放开手脚,解开裤腰带放开吃、尽情喝,平日里在草原上、在马背上四海为家的游牧民少女们,一改平日干练的短袍,改而穿金戴银,粉饰面颊,换一身漂亮干净点新衣服,以最美的样子出场,惊艳的那些糙汉子们一愣一愣的,抓耳挠腮想要搭话,却面红耳赤的卡在喉咙口,来来回回都憋不出一个像样的标点符号。

当然了,既然是两个部落联合主办的庆典,除了少不了洋溢在人们脸上的笑容,更少不了两个部落勇士们的同台竞技,为了这一年最为盛大的庆典,平日里一直刻苦锻炼的他们,如今正摩拳擦掌,准备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打败来自其他部落的对手,获得至高的荣誉!

至于庆典的压轴戏,野蛮人部落和游牧民部落最强的勇士的比试,他们的舞台,可不是庆典上那四十米乘以四十米的花岗石擂台,他们的舞台另有天地——

天雷谷。

在这里,座座都是海拔千米之上的高山,而雷鸟们,正栖息于这片群山之巅。身为四阶上古血脉,雷鸟除了拥有着强壮的体格和惊人的速度之外,还有着一身能操控雷电之力的、暗金色的翎羽。

这些身处食物链顶层的上古生物,悠然筑巢于这片极东大陆的屋脊之巅,漠然俯视着尘世间的云卷云舒,任何敢于冒犯它们领地的敌人,都将受到万丈雷霆与尖爪利喙的双重审判!

甚至于,正因为这些上古血脉的存在,山谷的半山腰上常年漂浮着漆黑的雷云,雷云不断地翻腾着,毁天灭地的雷光时不时地光顾山脚下的大地,令人好生畏惧。久而久之,雷鸟栖息于此的秘密便被口口相传,这片山谷也被冠以天雷谷之名。

而庆典最为激动人心的时刻,莫过于观望两族最强的勇士,跨越重重困难,偷取天雷谷之巅的雷鸟蛋。

这些雷鸟蛋,既是勇猛与武功的最高勋章,也是不可多得的天地至宝。它们会在专人的精心抚育下孵化、成长、受训,最终成为族群的守护兽,保卫这一方土地不受侵袭,在雷鸟身死陨落后,这些守护兽们的毛皮和利爪又会被锻造成强大的圣器,赐予族内最为勇猛的战士。

这场十死无生的冒险,其危险性也是显而易见:拥有过人体力和毅力的勇士,必须先从山脚下一路向上攀爬数千米高,穿过层层叠叠的雷云,在穿过了天险的阻碍后,他们必须得隐藏身形,遁入阴影之中,不能被任何一只雷鸟发现。

雷鸟是群居性生物,招惹一个,便等于招惹了所有雷鸟,也许寻常强者能招架一只两只落单的雷鸟,但倘若被雷鸟群围攻,五雷轰顶便成了必然的末路,即便是拥有魔抗体质的野蛮人勇士,怕也难以在雷电丛云中安然身退。

只不过,如此九死一生的比试,在以往的十来年之中,由于那两位勇士的横空出世后,再也不曾出现野蛮人勇士或者游牧民勇士在比试中丧生于天雷谷的事故了。

甚至于,由于这两位勇士的实力不相上下,这场比试的目标也从最初的“只要活着拿到雷鸟蛋回到地面即大胜”,变成了“第一个拿到雷鸟蛋并抢先回到地面的勇士才算获胜”。

至于这两位勇士的名字,已然在一众族人的呐喊加油声中响彻云霄——

野蛮人部落国王,沃扎克;

游牧民族族长,林隐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