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史虎森看见山坡上的树林边,躺着一具具的尸体,他吓得汗毛倒竖。
不知道这一地的尸体,死没死透,那些躺在地上的人,都是他的群伙。可恨的是,这一群蠢到猪的群伙,逃跑的时候,居然都扔掉了手中的家伙。
管不了那么多了,史虎森自言自语地骂着,想返回去,到山坡上看看。能让他壮胆的机关枪,也落在大树底下。
由于史虎森心惊,当他回过身,转到山外的时候,他懵逼了。
山外晴空万里,没有一丝云彩。丫头却站在他的面前,恰恰堵住了他史虎森的去路。看着就是丫头一个人,他上火了。他呵斥说:
“你是人是鬼?为什么要堵住我,死缠烂打?”
丫头不置可否,她从头上摘下一枚金簪子,拿在手上,给史虎森看,她说:
“我是人是鬼,难道你史虎森不知道?”
史虎森神情沮丧,他倒霉了,果真是碰到了鬼魅。这个丫头,在多年前,已经被史豹踪杀死。她是找史豹踪复仇。他说:
“丫头姑娘,冤有头债有主,杀你的人是史豹踪,与我无关,你为什么总是纠缠着我不放。”
丫头转动着手中的金簪子,她以为史虎森忘了,她说:
“仔细看看,你可认识这枚金簪子?”
史虎森早就注意到,丫头手中这枚金簪子。这枚金簪子的质地不纯,黄铜的质量过大,非常坚硬。严格地说,还不能称其为金簪子。他眯缝着眼睛,看了一会儿,他说:
“不认识,想不起来了。”
丫头冷冷一笑,她向前一步说:
“你忘了纪金枝的棺木了?这是棺木里配置的物件,主意可是你出的。”
一股冷气,从史虎森的脚底板升起,向全身扩散。
当初,让纪金枝做史天霸的阴婚活新娘。纪金枝誓死不从。有人主张用水银灌进纪金枝的肚子里,让其殉葬。
史虎森不愿意,他以为这样,新娘的面目狰狞,没有喜庆样儿。他就贡献了这一枚金簪子。
并且献计给他的老子史天霸,阴婚大喜礼毕,趁热将纪金枝按倒在棺材里,将金簪子从她的眉心扎进去,再盖死棺材。
待纪金枝死透了,再让人给她整理遗容。这样喜庆又自然,应该是阴婚和新娘葬礼的独创。
史虎森止不住瑟瑟发抖,他狡辩着说:
“这主意即便是我出的,这不是没有照做吗,并没有什么人强迫过纪金枝。”
丫头又向前走了一步,她低声地说:
“你是没有下手。我拿金簪子来,是给你多一种选择。”
史虎森是杀过很多的人,可是,他毕竟没有亲手杀死丫头,他以为,丫头不应该找他算账。他说:
小主,
“我说过了,你我无冤无仇,你就不能拦住我的去路。”
丫头看着金簪子,用拇指试试金簪子头上的锋尖,她狠狠地说:
“企图杀害李天琪的人,都得死。我忍你很久了,你杀了李宅一百多口,还纠缠着李天琪不放。就像苍蝇一样让人讨厌。”
看起来,这个丫头已经起了杀心。他史虎森,可不能坐以待毙。
史虎森环顾四周,荒山野岭,看不见一个人影。真可惜,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