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的午夜场是在一家叫来了的酒吧,一个小资格调的清吧,每天两组驻唱,王旭是后半场。
一般十点到酒吧,唱两三首歌,这里地域有点偏,人比较少,周围也没啥灯红酒绿的环境,音量也调得较小,在这种酒吧唱歌省嗓子,还省力气。
一般都是坐在高脚凳上场,也没那么多狗屁事,还能和来喝酒的小资姐姐们聊聊天,神侃两句,就是也没人打赏,收入不高。
王旭步入酒吧,今天有点赶了,前面的驻唱已经在收拾东西了。和那个驻唱的小姐姐打个招呼,每天都前后脚的,两人早已熟悉。
小姐姐长得挺好看,肤白貌美大长腿,凶器逼人,但每天给他伴奏那个吉他手实在看得太紧。
每次多说一句话,都能收到他的卫生球白眼。算了,本来也没打算泡她啊,又不是自己那一款,才怪。
其实,王旭也说不清楚自己到底喜欢哪一款,穿越了太多的奇葩世界,在那种世界里讲感情就是自找不快,讲欲望才是正理。
但王旭终归是个人,不是动物,在荷尔蒙之外,王旭也渴望着什么。
或者说,现在的王旭,根本分不清荷尔蒙之外的感情,太多的技能加身,让自己可以轻易地获得女性青睐。
甚至让女孩死心塌地,为奴为婢也不算难事。
但王旭不敢也不想那么做,在那些异世界中,王旭干掉了不知道多少这样的人,他不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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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这个世界才刚刚开始,还有时间慢慢地体会。
事情的发生并不一定总按照人们预想的计划来,或者说计划的唯一作用就是被打破。
王旭熟门熟路地来到那个可能只有两三平米的小五台上,打开琴盒,背起吉他,然后调整面前的麦克风,忽然眼睛的余光看到了一个熟人。
那个墨镜女孩正笑盈盈地坐在第一排的卡座里,还是独自一人。
这个酒吧的灯光比大富豪明亮,女孩的脸庞格外清晰,没有了摇晃的灯光,那种熟悉感更强烈了,心中甚至有一种悸动。
或许前身真的认识这个人。不对,或许我也认得,王旭有点懵,这种情况还没出现过。
前身,前世,穿越的世界,现在的自己,王旭还是第一次有这样强烈的错乱感,不由得直勾勾地看着墨镜女孩发呆,直到被酒吧老板拍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王旭不由摇头苦笑,老司机也有翻车的时候,见笑了。收拾情绪,对着麦克风,开口说道:
“各位宾客晚上好,欢迎来到来了酒吧,我是王旭,希望我的歌声能够陪伴你们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Careless Whisper》”
歌曲舒缓而悠扬,乔治·迈克尔的经典名曲,这是清吧必选的曲目之一,纯吉他版的少了些味道,但是依旧是非常动听。
王旭的演绎依旧带着点颓废和不羁的味道,不像原唱那么深情,倒有点阅尽千帆后的洒脱。
渣男的悔悟?不存在的,做做样子也好吧,那么就呢喃一下喽,就这样。
酒吧唱歌就是这点好,你经常可以听到一些不同于原唱的演绎,不见得一定多好,但时不时能得到意外的惊喜。
王旭也经常改换风格地唱一些经典,最近飙升的收入显示这是一条不错的财路。
台下的墨镜女孩显然听懂了王旭的演绎,不觉莞尔一笑,露出八颗整齐的牙齿,还用手指了指王旭,好像是在说,你这个渣男。
这是酒吧演唱最有意思的地方,遇上听得懂的客人,真的有会心一笑的愉悦感。
高山流水遇知音,知音这个词本身就来自于音乐领域,可以说,音乐有时候确实可以告诉你两颗心是否相契。
不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