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话!她是蔷薇!怎么可能不眼……”参孙话说到一半儿忽然愣住了。
“想起来了吗?”血气参孙语声玩味地说道:“你在泥瓦镇清醒后,第一次遇到你的小情人的时候,为了博取她同情撒的那个谎……我的父母兄弟都是死于一个有着恶魔双脚、身似女妖的怪物。我之所以四处流浪,实际是想要找她报仇……你在进那个渔村之前,因为迫切想要用新药救你那个小情人,回忆起了这个片段吧?如果我是你,这次进村之前,我会尽量想一些弱的东西,最好是一瞬间就能干掉的菜鸟人魔。”
“什么意思?”参孙的眉头皱了起来。
“方法我已经告诉你了,剩下的你自己看着办。”
“喂!你倒是给我说清楚一点。”
可是无论参孙怎么喊,血气都不再出现了。
参孙眉头蹙得老高,血气参孙的话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什么叫想一些弱的东西,难道想弱的东西就能改变现状?开什么玩笑?
最终他还是顺从了血气参孙的意思,迈步向那个渔村走去。他的想法很简单,大不了再重生一次。
……
“啊啊啊……是人魔!大家快跑啊——!”
“妈妈!我要妈妈!”
“混蛋!什么时候进的村子?”
随着进村,一阵诡异的喊叫声陡然在参孙耳旁响起。
参孙瞪大了双眼,呆呆看着周围那些慌乱无措、四散奔逃的村民,然后目光不自觉的转向村中央、那只正在追着一名村壮跑的哥布林小鬼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