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是如此,刀疤青年也不想冲了,就算他们冲进去又能怎么样?只要这名杀神不死,他们就算把对面的斥候营冲垮了,也难逃被点杀的命运,不由得偷偷落后了半个身位,想着让这群手下吸引参孙的注意力,自己伺机逃跑。
结果等到他落后半个身位后,他忽然发现,与他同样想法的人竟然不在少数。
他不由得暗骂一声废物,此时也顾不得脸面了,直接掉转马头向回跑去。
其他人没想到刀疤青年竟然率先掉头跑了,心里暗骂无耻,赶紧纷纷拨转马头。他们倒是有经验得很,并没有聚集在一起,而是呼啦一下子化整为零,每个人跑的方向都不一样。
参孙愣了一下神,似乎没想到这群人竟然这么没骨气。不过很快他就做出了决定,一猫腰,冲着刀疤青年的方向就追了下去。
“卧槽,你吗的眼瞎了吗……那么多人为什么偏要追我?”刀疤青年心里忍不住爆出了一句粗口,赶紧疯狂抽马屁股。
只可惜参孙的速度已经堪比普通子弹,怎么可能是区区战马能比得了的?
眼见参孙已经快要追上自己,刀疤青年赶紧拿出手弩、一个倒挂金钩向身后的参孙射去。一时间数根箭矢接连向参孙面门射来。
参孙眼神一凝,没想到这个刀疤青年的攻击速度还挺快,差不多有两到三倍常人体能了。这年头这样的人,不是人魔,就是有遗物。想到这他立即双眼冒光,犹如看到了绝世美女,金属质增随便几挥,只听得当当几声,射到他面前的箭矢全都被他拨开,随即他脚下如风,速度不仅没有因对方的狙击而减弱,反而还加快了。
这特么是人?这一刻刀疤青年不由得亡魂皆冒,不由得暗自后悔,自己干嘛那么贱,跑北边来打什么秋风。
只可惜天下是没有后悔药吃的,几个眨眼的功夫参孙就冲到了他近前,一把将他从马上薅了下来,随后金属质增逼近他脖颈,喝道:“叫你手下这些无灵人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