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花里棒和灰狗子

如果以前只是爱情,或者忠诚的话,那现在两个人中间,更多了一丝叫“崇拜”的东西。

巧手画蛾眉,美人正梳妆。

晦明晦暗的灯光里,赵月月就只穿着件单薄的里衣,乖巧的端坐在椅子上,正百无聊赖拨弄着自己那散漫的秀发。

听见身后的动静,赵月月立刻就咬着嘴唇转过身来,水灵灵的大眼睛忽闪忽闪,乖巧的看向胡大海,一副单纯的模样。

“咕咚!”

胡大海干咽了口唾沫,立刻闪身进屋,紧紧关上门。

美/人无限好,但只能自己看,别人,想都别想!

“大晚上的就穿个里子,也不怕着了凉。”

胡大海走过去,一手抱起赵月月,把头埋在她的头发里贪婪的嗅了几嗅,笑着责怪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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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代农村女人可没内/衣这个说法,也穿不起,一般就都只穿个贴身的里衣,或者棉背心睡觉。

像赵月月这件薄里衣,在这个年代可没多少妇女同志肯穿。

不仅不肯穿,而且只要被那些七嘴八舌的妇人看见了,那绝对少不得要被她们在背后编排,说闲话。

当初在镇上卖了老豹子带赵月月去买这件儿衣服的时候,赵月月就不大乐意,觉得有伤风化。

但架不住胡大海搁哪儿软磨硬泡,最终还是红着脸,在那小姑娘服务员似笑非笑的古怪目光中买了下来。

虽然贵了些,足足花了六块钱,不过现在来看的话,上身效果确实非常惊艳。

即便是自己这个早在后世就已经看过不计其数、形形色色美女的苍老灵魂,此刻也依旧被深深勾住了目光,完全舍不得移开。

当然,主要还是因为赵月月本身长得足够干净好看。

尤其是那高挑挺拔的身材,简直就是完美的衣服架子,一个普普通通的“的确良”衬衫,穿她身上都格外的与众不同。

以至有段时间,一到晚上胡大海就沉迷于让赵月月穿衬衣~

……

“瞅你那表情,看着像要在这儿把我给生吞活剥了一样~”

赵月月那对干净漂亮、宛如秋水一般的眼睛,轻轻剜了胡大海一眼,而后从胡大海怀里挣脱出去,在他的面前轻轻转了一圈。

那玲珑有致的身材,霎时间就在胡大海面前展现了出来。

尤其是那和谐了不让写的部分,更是随着赵月月的动作,险些整个跳脱出来。

看的胡大海的目光都跟着来回上下跳了几跳。

“吭......”

胡大海闷哼一声。

“还合身不?”

“你看着好看不?”

“要是不好看,赶明儿咱就赶紧去退了,我走的时候问过那小妹妹了,能退。”

赵月月踮起脚,捏着肩带,背朝向胡大海,轻声询问了一句。

“好看。”

“不对,不是好看。”

“是勾人!”

胡大海闷声回答了一句,直接从背后抱住赵月月,轻轻放倒。

赵月月轻呼一声,趴在被子上,霎时间就满面通红,捂着眼睛完全不敢回头去看。

察觉到自家男人如乌云盖顶,狂龙奔袭一般乘风破浪攻击而来,赵月月红着脸,象征性的挣扎了几下。

直到溃不成军,被胡大海挟万钧之势,势大力沉的过五关斩六将,一路通关后,赵月月这才老老实实的放弃了抵抗,红着脸,闭上了眼。

……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

灯火摇曳之下,胡大海翻了个面儿,赵月月则乖巧的按照指示,坐而论道。

“贵的衣服就是不一样哈~”

“摸起来就冰冰凉凉的,顺滑的很,不像平时扯棉布做的那种衣服,剌手的不行~”

胡大海由衷的感慨了一句。

“好是好,就是......嗯......太贵了。”

“以后可别给我在身上乱花这些乱七八糟的钱了。”

“有买这衣服的钱,都能......嗯.......扯到够全家人做过冬衣服的......嗯......洋布了~”

赵月月把散落的发丝别到耳根上,显然是有些脱力了,连说话的语调都变的断断续续的。

“那不行。”

“我媳妇儿就该穿好的,就该穿的比别人儿漂亮,打扮的比别人儿好看。”

“你千里迢迢的嫁给我,不嫌我名声不好,那就活该你享这样的福!”

“以后还得享受更好的!”

胡大海义正言辞,一脸认真的道。

这可不是他哄媳妇儿,说漂亮话,而是他最真实的想法。

赵月月嘴里的“洋布”,就是村里、镇上,卖的最多、最便宜的白棉布。

这东西一般都是拿来做衣服或者被褥的里子,价格便宜,保暖效果也还行,是乡下做过冬衣服最有性价比的布料了。

不过他既然重生回来了,那肯定不能再让赵月月穿这种便宜货,好衣服那肯定是少不了的。

主要赵月月也值得。

别的不说,就冲这难顶的身材,他都不能亏待了赵月月。

而且最主要的是每回赵月月买了漂亮衣服,回家以后第一个快乐的,那是他自己~

想到这里,胡大海顿时就嘿嘿一笑。

赵月月闻言,也是感动不已,眼眶都有些微微发红了。

轻咬了几下嘴唇,赵月月不顾乏力,再度轻轻伏低下了臻首。

“哎呦~”

“你稍微慢点儿~”

“我有点儿顶不住......”

胡大海老脸一憋,险些当场没绷住。

忙不迭的赶紧制止了赵月月的动作,好半晌后,胡大海方才小心翼翼的吐出口气,示意赵月月自己能适应得了了。

……

一直到后半夜,煤油灯都烧尽俩钟头了,两人方才在月光下,结束了这场酣畅淋漓的坐而论道。

“赵月月,你今儿个怎么和平时不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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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第一次见你这么……”

胡大海搂着赵月月,靠在炕头上意犹未尽的询问道。

“因为......”

“因为你是我的英雄......”

赵月月红着脸,把洁白干净、轮廓精致的脸蛋轻轻靠在自家男人宽阔的胸膛上,赵月月满足的闭上眼,如梦呓一般,喃喃的回答道。

胡大海志得意满的哼了一声,心里那叫一个美滋滋。

自古美人爱英雄,赵月月也一样。

自己这个“打豹英雄”的名号,绝对是在赵月月心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如果以前只是爱情,或者忠诚的话,那现在两个人中间,更多了一丝叫“崇拜”的东西。

人在大多数时候,其实心里都是不怎么服别人的。

别看胡大海隔三差五就整个野猪啊野鹿啥的带回来,但在绝大多数人眼里,还是觉得不过是这小子运气好罢了。

瘦子也一样。

和大海哥关系好归关系好,但私底下心里其实还是憋着一股气,觉得自己的能力并不比胡大海差多少,只是缺个机会,缺个平台。

但胡大海今天露的一手,却让他彻底打心眼儿里服气了。

就这手长时间剧烈运动后的还能打的如此精准的枪法,就远不是他现在能比得了的。

……

“山鹌鹑。”

“肉嫩,弄回去拿开水烫了毛,直接清水煮。”

“啥都不用放,就撒把盐,那汤都香的不行~”

“可惜就一只,还不够塞牙缝的,多来几只就好了。”

等瘦子气喘吁吁的走过来后,胡大海就拎着鸡脚,满脸遗憾的把这只大半脑袋被打没了的野鸡随手递给他。

山鹌鹑,在东北也叫沙半鸡,算是林区非常有名的野味了,味道相当不错,是猎人们最青睐的几种猎物之一。

这种青睐,和能卖高价的那种猎物不同,单纯是因为味道好,百吃不腻,和榛蘑属于是一个类型的山珍。

在信息还不发达的年代,经常会有黑心商人拿这东西说成是“飞龙”,高价卖给别人。

一般人没尝过山鹌鹑和“飞龙”的味道,不知道这里头的区别,只知道吃进嘴里头味道极好极鲜,反而还觉着这钱花的不亏。

但其实这两者的味道是完全不一样的。

尤其是在行家嘴里,说是天壤之别都不为过!

在后世的时候,他就在长白山附近有名的大饭店里见到过这种事儿。

当时俩南方老板吃着山鹌鹑,直夸东北名菜“飞龙炖蘑菇”名不虚传,他看不过去,刚准备提醒他们上当了,结果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那俩南方老板就已经付钱走了。

临走的时候,俩人还拉着老板的手千恩万谢,说不虚此行。

当时老板一边数钱,一边得意洋洋的和老板娘调侃道:“瞅见没,他还得谢谢咱呢~”,给他恶心坏了。

再后来,随着“飞龙”的名气越来越大,这种野鸟也被进山的猎人们打的越来越少,彻底成为了国家保护动物。

而曾经的假货山鹌鹑,反而摇身一变,成功上位,成为了新时代的“新飞龙”。

这也是为什么后世有人说“飞龙”是“飞龙”,“沙半鸡”是“沙半鸡”,有人则说“沙半鸡”就是“飞龙”,只是不同叫法的原因。

“可惜了了,没瞅见其他的山鹌鹑。”

胡大海不甘的在周围又转悠的好几圈,但却没有任何发现,最后只能轻叹一声,抱枪遗憾离开。

按理来说,这玩意儿通常都是十来只一起活动,要么见不着,要么见着就是呼呼啦啦一大群,像这样形单影只的独一只,他也是头一次遇见。

“生病掉队了?”

“还是被种群驱逐了?”

“总不能是遇着天敌了吧......”

胡大海找了块儿还算干净的大石头坐下,一边和瘦子喝水吃东西补充体力,一边瞎琢磨了起来。

东北这块地儿猛禽还是非常多的,鹰、雕、隼、鸢、鹫,枭、鹞、鹗、鸮、鵟,应有尽有。

尤其是在林区深处,经常走两步就能看到头顶上有大鸟盘旋,像山鹌鹑这种野鸡,在野外那纯属是小卡拉米、野生小零食。

倘若种群遭到猛禽攻击,侥幸逃脱,也确实会有这种落单的情况出现。

胡大海在这边瞎琢磨个不停,瘦子则一会儿看看自己怀里的挂管枪,一会儿看看那只山鹌鹑,心里的敬佩之意更浓了。

在打猎这块儿,他虽然是个小白,但也知道打鸟,那是需要用鸟砂的。

用别的子弹打鸟,鸟即便被打下来,那也完全不能吃了,会变成血刺拉忽的一块儿烂肉。

像这样用着七点六二毫米步枪弹,却只是将鸟的脑袋打掉,完全不伤到身体的枪法,他别说见了,那真是闻所未闻。

这要是跟别人儿去说,绝对会被人家嘲笑说喝大了搁那儿吹牛逼呢~

……

“歇息好了没?”

“歇好了,我先教你几手在山里寻找猎物的法子,然后再到松柏树林子里头去练枪。”

小主,

胡大海从石头上跳将下来,扒开一处湿漉漉的草丛,而后就朝瘦子招了招手。

瘦子赶紧凑过来,却见一小片泥泞的草地上,正留着一行食指长,俩指头宽的椭圆形脚印。

“这啥东西的脚印,知道不?”

胡大海趴地上,扭头朝后头聚精会神的瘦子问道。

“兔子脚印呗,冬天搁地里头经常看见。”

瘦子挠头道。

“知道是啥东西的脚印,还得能根据这些脚印,能分析出东西来才行。”

胡大海揉了揉鼻子,指着地上一前一后的两个脚印,沉声道:

“兔子呢,昼伏夜出,和山里绝大多数野生动物一样,都是白天睡觉,晚上活动。”

“如你所说,冬天由于积雪的原因,兔子的行踪很容易就能发现。”

“但春夏秋就不一样了。”

胡大海指了指天,看向身后的瘦子,口中滔滔不绝。

“春夏秋无积雪,要想找到兔子,就只有两个地方。”

“一是水源地,二是潮湿泥泞之处。”

胡大海朝面前的草地努了努嘴。

“这块地儿背阴,还潮,兔子还是夜间活动。”

“而晚上,又是林子里湿气最重的时候,兔子一经过这种地方,就必定会留下自己的脚印。”

“而兔子是什么时候经过的这里,又可以从这些脚印上大致推测出来。”

胡大海把瘦子的胖手拉过来,示意他摸摸看。

“很潮,软了吧唧的。”

“应该时间很近!”

瘦子若有所思的道。

“说对了!”

胡大海打了个响指,继续讲解了起来。

“雪地和泥地留下的兔子脚印,所带来的信息是完全不同的。”

“雪地脚印常见,但信息量少,基本上只能用来寻找兔子窝的大致方向和兔径范围。”

“但泥地脚印就不一样了!”

胡大海指着面前一行行的泥脚印,微微一笑。

“泥地所留下的脚印,虽然不如雪地留下的脚印多,但却要更加清晰,猎人所能从中获取到的信息,相应的也会更多一些。”

“就比如面前这些。”

胡大海示意瘦子再靠近些,而后侃侃而谈了起来。

“你瞧。”

“兔子在夜间行走的时候,留下的脚印基本上都是以四个脚印为一组。”

“一前一后竖列两个,间距很大,而在两指宽的后方,则并排跟随着两个小圆脚印。”

“这是兔子一跳一跳奔跑的时候才会留下的脚印。”

胡大海拱起左手,弯曲着四根手指,给瘦子极为形象的演示了一番。

“那这些乱七八糟一大堆的呢?”

瘦子点点头,随即又指向后方一大团极为凌乱的脚印,嘿嘿一笑道:

“这里的脚印子这么多,瞅着跟个坦克似的,难不成也有老登兔子跟小文叔一个爱好,爱大晚上修坦克?”

“咳!”

“什么虎狼之词......”

胡大海猛咳一声,老脸一红,险些被瘦子的话给噎道。

“别瞎说!”

“这是兔子蹲地上留下的印儿。”

瞪了瘦子一眼,胡大海才沉声解释道:“一般兔子留下的脚印都是四个小圆点,只有蹲下的时候,才会留下这种......咳......坦克印儿......”

胡大海顿了好一会儿,方才没好气的继续解释了起来。

以前看到这种脚印儿的时候他还不觉得有啥,可自从听到瘦子的奇葩比喻后,他就完全忘不掉了,满脑子都是坦克印儿三个字~

“你瞧。”

“这最外边儿,跟两条坦克履带似的长印儿,那是兔子的两条大长腿留下来的。”

“坦克履带中间这俩小印儿,就是兔子的两条前腿。”

“这最后头,跟炮管子似的小圆点儿,那是兔子的小短尾巴搁地上硌出来的印儿。”

“根据这些信息,你能分析出来啥?”

解释完后,胡大海就立刻看向瘦子,饶有兴致的提问了起来。

“嗯......”

“首先是它是往那个方向跑的。”

瘦子指了指“炮管子”印儿相反的方向,想了想,又道:

“这条路应该很安全,这兔子也经常从这里走,这是不是就是你之前说的兔径?”

“还有就是这兔子应该挺肥的,脚印儿比以前搁山上见过的大了一圈儿还多。”

瘦子一边思考,一边认真的回答道。

“不错不错!”

胡大海闻言,顿时就眼前一亮。

瘦子这家伙看着是个五大三粗憨头憨脑,混不吝的吊玩意儿,没想到脑子还挺好使,居然还会举一反三。

兔径这个概念他还没跟这小子讲,就随口提过那么一句,没想到这小子居然无师自通,秒懂了。

最关键的是这小子眼力还非常好,没干过一天猎人的活儿,却居然能一眼看出这对兔子脚印儿的不同之处。

别觉得他这是在大惊小怪。

比大小这事儿看起来有手,呸,有眼就行,但那得是有参照物才好比较,一般人其实对动物的脚印大小根本就没什么具体的概念,那是职业猎人才会有的习惯。

小主,

像瘦子这种,就属于要么记性很好,要么眼力很强,都是很好的猎人天赋。

观察一个人是否拥有天赋,就是从这些细枝末节上看出来的。

“说的很对啊。”

胡大海笑着拍了拍瘦子的肩膀,满脸欣赏之色。

“野生的植食性动物,包括中小型杂食野生动物,都有走同一条道的习惯。”

“这个道,就叫【兽径】。”

“兔子的【兽径】,就是【兔径】。”

胡大海轻声道:“野兔走的路,分为寻找食物的兔径和回家的兔径两种,这点和麂子相似。”

“或者说小体型的野生动物,都有类似的习惯,为的就是避免被捕食者蹲点猎杀。”

“而我们下夹子捉野兔的时候,就不能把夹子下在寻找食物的兔径上,而是应该下在兔子回家的路径上。”

“原因也很简单。”

胡大海环抱双手,给瘦子逐字逐句的分析了起来。

“兔子寻找食物的路径并非只有一条,这小东西别看体型不大,但脚力可着实不错,活动范围能以巢穴为中心,覆盖到周围的三到五个山头。”

“他们通常会把栖息地和觅食区域分开,以此来降低遇到危险的概率。”

“最重要的一点,是兔子的盲目性很高。”

“它们会利用自身的速度优势不断扩张其通行领地,今儿个还搁南边儿啃浆果,后天,说不定就掉头跑北边儿吃草去了。”

“所谓的通行领地,其实就是兔子的觅食区域,这里,也是寻找食物的兔径最多、最密集的地方。”

怕瘦子听不懂专业名词,胡大海还贴心的给他解释了解释何谓通行领地。

“而野兔在觅食时,警惕心和警觉性都会变的非常高,时刻准备逃离,稍有风吹草动,就会立刻逃之夭夭。”

“所以,如果把夹子下在寻找食物的兔径上,那基本上都是在白费力气,兔子套不到不说,夹子还要被人捡了去~”

“而下在兔子回家的路径上,那可就不一样了,一般过个一两天就能有所收获,而且活捉的概率极高!”

胡大海笑着解释道。

“那该如何分辨寻找食物的兔径和回家的兔径呢?”

瘦子越听眼睛越亮,直在那里点头,随即又十分不解的提出疑问。

“很简单,就看你说的【坦克印儿】。”

“在兔子脚印出没的地方,发现的【坦克印儿】越多,兔子粪便越少,就说明这里就是兔子回家的路,夹子就要下在这个地方。”

“反之,【坦克印儿】越少,兔子粪便越多,说明这里是兔子觅食的地方,是不能放夹子的。”

胡大海指了指地上的兔子脚印。

“原来是这样。”

“没想到就抓个兔子,里头居然还有这么多的说法、讲究~”

瘦子挠挠头,听得那叫一个痴迷。

“那动物和动物之间各自的兽径,会有重合吗?”

“万一重合的话,会不会干起仗来?”

瘦子跟个好奇宝宝似的,问题一个接一个往外冒,停都停不下来,求知欲极其旺盛。

“那得看是什么动物了。”

“主要看其在区域内食物链的地位。”

“就比如老虎和豹子!”

胡大海把五六半抱在怀里,一捋袖子,侃侃而谈。

“大爪子和土豹子,在咱们东北林区里头,那是数一数二的狠角色。”

胡大海抿着嘴比了个大拇哥。

而后道:“土豹子肯定是干不过大爪子的,但两者的猎物却高度重合,都是以鹿、野猪、狍子等为食。”

“这就会导致,土豹子和大爪子的狩猎、生活区域高度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