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明立国已有百年,我锦衣卫若想建功立业,机会极少。我又不想在京师熬资历,按部就班,也不会阿谀奉承,自然只有来边塞立功勋这一条路了。”
沈炼说的很平静,“我父亲是靠着一身武艺赢回来的千户之位,我自然不甘落后,自从开始在锦衣卫,我就常年在宣化府和蒙古人打交道。”
“你怎么不去太白剑派习武?我看你的刀法,也就是个大路货,威力不大。”
“我父亲本来是想让我安安稳稳、平平安安过完一生,可我不甘平庸,非要进锦衣卫时都已经长大了,错过了习武的最佳时候。”
说罢,他从腰间拿出一把短铳,在月光下,黑黝黝像个烧火棍。
“如今时代变迁,就算你武艺惊人,再快也快不过火器。这短铳是我同僚送我防身的,点火激发,刹那间射出铁砂弹丸无数,若是对着人喷,肯定躲不过去。”
关缘见那原始的火器撇了撇嘴。
他来自后世,当然看不上这简易的短火铳。
若是那现代枪械,可以说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枪又准又快。
几百年前的火铳,还是差远了,要是敌人近身,他还是更信任自己的武艺。
不过关缘不想和他抬杠,沈炼又没见识过什么现代武器,只说,
“你好好保养,别回头要用时哑了火。”
两人聊了一会,便都困了,蜷在一起,在毛毯之下睡了过去。
这一段时间的相处,他们俩相互依靠,也算是患难与共。一个锦衣卫,一个江湖客,能相处的如此和谐,也是难得。
他们在草原上又寻了几日,虽然没发现密探,却发现情况有些不对劲。
这几日,察哈尔部调动频繁,草原上来来回回,好多骑马送信的。有几伙牧民,也被驱赶走,不让在附近放牧了。
一伙人从西边过来,正好在这片小土丘下的溪流边,搭好了营地,里面有好几顶大帐篷,装饰华丽,也非常结实,看起来就不是寻常牧人。
关缘和沈炼对视一眼,知道事情有变,不过他俩人势单力薄,不能久留,便打算离开草原,返回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