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他打电话约我谈赔偿的事,之后我们就认识了,后来又见过几次面,都是为了谈赔偿的事。”牛盛明回道。
“伱们家已经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为什么投资开发公司还要找你谈赔偿?”女检察员看向他。
“农传青没说,但是我猜测是因为我写了一封关于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JB信,应该是这封信起了作用。”牛盛明回忆了下说道。
“你跟农传青是怎么谈的?”女检察员接着问道。
“我跟他说:不满足我的要求,我就向相关部门JB这个项目不合法,要这个项目搞不下去,反正大概就是这个意思。”牛盛明说道。
他不说也不行,之前在被提审过程中,检察员问过他,有笔录,他就是这么说的。
“投资开发公司给了你多少钱?”检察员问道。
“投资开发公司答应给我五十万,先给了二十万,都被警察收走了。”牛盛明如实说道。
“审判长,我们问完了。”女检察员看向审判席。
“上诉人牛盛明的辩护人发问。”审判长说道。
“上诉人牛盛明,你在与投资开发公司的农传青接触之前,是否向相关部门要求过拆迁补偿款?”方轶问道。
“要求过,我给拆迁办提交了一份要求拆迁办和投资开发公司等单位赔偿我家住宅和祖坟毁坏的索赔材料。后来我又写了一封JB信邮寄给了相关部门,反应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牛盛明说道。
“你在与投资开发公司的农传青谈妥后,是否签有协议?”方轶问道。
“签了,农传青让我签了一份承诺书。”牛盛明回道。
“承诺书上都写了什么?”方轶追问道。
“具体内容我记不清了,主要意思就是我拿了钱后,不能再向有关部门举报该项目违法违规。
后来我感觉这事不对,又去投资开发公司找他,想把二十万元退给公司,把承诺书拿回来,但是投资开发公司的人不同意。后来我就被抓了。”牛盛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