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哥两口子离了婚,五十多岁的人了,家不成个家夫妻不成个夫妻,对他有好处?
咳咳,反正人家哥俩那感情比跟我关系好,人家俩人有话、谈得来,我这个妹妹,看那态度,就是个眼中钉就是个居心叵测的坏人!
三天两头,我妈情况稳定下来,大哥坐飞机回去了,回去了就跟上海法院的堂兄联系,探讨离婚的事儿。
给我打过电话来:“我要跟彤彤她妈离婚,我给咱妈买的那房子当初就是用你二哥的名儿,到时候分割财产,要是调查,你就说那是你二哥的!”
虽说对大哥意见满满,但是此时我肯定还是向着大哥,不可能胳膊肘往外拐。
所以见着二哥,还跟他知会呢:“大哥跟你说没,咱妈这个房子的事儿,就说是你买的?”
二哥对我疾言厉色道:“这房子本来就是我的!”
闹哄了一通上了法庭,大嫂愣说还有感情,就跟那个俞渝跟李国庆一样,法院又让冷静两个月。
一冷静,我大哥就又犹豫不想离了,自己一点主意没有,又打电话给我。
我能说啥,既然不想离,那就好好谈谈,真诚检讨一下自己,做一些改变,争取两口子能相伴着散步夕阳。
大哥说:“是啊是啊,我就是这么想的。像你跟小洪,两个人手挽手上街买菜早晚遛遛弯,干个啥有商有量。
可是她不行啊!我说啥都要跟我唱反调都要批判!
这些年她的工资都是她自己拿着,一分不给我花,也不给彤彤花,家里一切开销都是我,她还要跟我要零花钱,她还啥家务活都不干。
莎莎啊,我这些年苦啊!”
我心想,都三十年了,一味地说自己苦,就不说自己都干了啥,苦就离婚呗,看不上就离婚呗,怎么又不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