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婶子,前两天曹红辉那事儿,最后咋了?”
在北大荒待久了,秦妙妙说话也带上了这里的口音。
王翠花对那个曹红辉百般看不上,一听到这话,当即就冷笑一声:
“那城里头来的王保国倒是个硬脾气,不管怎么说,愣是不松口,最后还是把曹红辉送到公安去了。”
“不过因为王保国也没啥事,再加上老曹家也找远亲表叔帮忙,最后不知道去了哪个犄角旮旯的农场,判了五年。”
乍一听,这刑罚似乎不重。
但是现在去农场里干活,别说干五年,就算干半个月,不死也要脱层皮。
秦妙妙感慨了一番,结果王菊花倒还挺有正义感,辩驳道:
“这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小子在农场干活,食堂还管饭,能死还是咋滴?便宜他了!”
秦妙妙就笑。
王菊花瞅着她那样,难得没好气:
“也亏得你脾气好,那曹红辉干这事,要不是你会看病,说不定王保国出事就赖你身上了。你一个小姑娘,也就是心眼好,才被人盯上!”
我?
秦妙妙?
心眼好?
秦妙妙指了指自己,有些不相信。
也正是在这个节骨眼上,屯子口,敲锣打鼓的队伍,就来到了老顾家的门口。
哎呦!!
这下可就真相大白了!
老顾家那么多人,要说谁最有可能受到来自军区和组织上的嘉奖,那就非秦妙妙莫属了。
只是这也忒突然,阵仗也忒大了!
就见敲锣打鼓的队伍前,是一个穿着军服,军服外套上还有口袋,口袋里别着一支笔,长相儒雅中透露出一丝英气的……女军官!
这个女军官在看到秦妙妙的时候,向来不苟言笑的面容,陡然绽放出一抹极其灿烂的笑容。
老实说,她的皮肤不算白皙,头发不算乌黑柔顺,就连眼睛也不是时下欣赏的那样水灵圆润。
但是在她露出笑靥的刹那,秦妙妙的脑海中,只有一个词——铿锵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