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闹大了的王庆

这几日王伦收到的最好的消息,是登州那边传来的,阮小七与叶春已经从辽东归来,数日后就要返回山寨。

但有人比阮小七回来的更快,近下午时,马灵匆匆从荆湖北路赶了回来,王伦去金沙滩接着,便问:“兄弟如何突然返来了?”

马灵说:“小弟探得王庆的消息,生怕商队那里传递有纰漏,故而专程赶回。”王伦便邀着他,去聚义厅坐下,将三位军师并王寅、卞祥两个请来,至于其他两位参赞军务头领郝思文与钮文忠,正在操练具装骑兵,一时也赶不过来。

喝了口茶,马灵便说:“哥哥,王庆那里,已经起事数月,占据了保康军并均州一县,闹将起来了!”

唐朝时,朝廷在边疆区域需要驻屯戍边的地方,设置了军、守捉、镇等不同级别的军事防御屯戍管辖区,一军之长官,称军使,一般由军驻地所在州刺史或者节度使等兼任。

但“军”这一级别的军事管辖区内,除了有兵籍的士卒外,还有民户,故而为了就近解决部分粮草补给的问题,军使也有权在辖区范围内征收赋税,于是“军”就兼有了军事、民事的双重职能。

发展到了大宋朝,“军”就转为了行政区划的属性,与“州”这一行政区划属于同一级别。

但大宋朝嘛,除了三冗问题之外,样样都非常繁琐,比如与州同一级别的行政区划,还有府、军、监,又根据辖区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状况、人口数量等因素,分为九个等级。

这九个等级分别是:京府、次府、辅州、雄州、望州、紧州、上州、中州、下州。

于是大宋朝的军、监,基本都等同于下州,主官称知军,州级军皆隶属于路。

但大宋朝又存在着县级军,即改县为军,则知县兼任军使,这样的县级军,就隶属于州或者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