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章 均田和税务改革

王伦对大宋朝的税收制度越是研究,就越是发现,大宋朝的统治阶级们当真是一群聪明人,只是他们把聪明用在了别的地方。

在大宋朝以前,历朝历代的国家财政税收,都是以农业税为主的,到了大宋朝,农业的夏秋两税,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例,已经不到60%。

商业税本来是很不好厘定的,大宋朝就出了相关的制度,本朝的商业税,主要分三类:住税、过税和杂税。

所谓“住税”,就是商品交易税,税率按商品价格百文抽取三文计,即为3%。假设百姓没钱交税,大宋朝的官吏们也很体贴,不给钱没问题,收实物也是一样的,但收取实物的话,税率大概就到10%左右了。

生产者直接将商品销售给消费者,那么只需要缴纳一次住税即可,但若是在交易行为中,商人作为中介,商品经由生产者到消费者之间,每出现一次让渡,就要缴纳一次住税,也就是说,住税不是一次性的,而是视转手次数来确定。

“过税”,就是商品流通税,税率为2%。

当今赵官家上台后,经过行政区划的不断调整,现如今的大宋朝,有25个路,4个京府,28个府,248个州,63个监,共有1220个县。

路、州、县三级皆设税关、税务场,通常设在市镇、关津渡口以及交通要道,于是大宋朝官方统计下的税务场就有2200个,平均一个县将近2个税关。

同时由于部分乡村有定时或者不定时的集市贸易,相对较为分散,且集市贸易额度不大,不方便管理,大宋朝聪明的官员们就想出了另外一个办法:千贯以下的小集市,商税实行承包制。

假设某几个村子有不定时的集市,由于交易地点大多固定,大宋朝就将这些集市的商税征收向民间买扑,由商人出钱承包,先自掏腰包缴税,然后再向商贩们征收。

但是有人力、财力买扑集市商税的,多为地方豪强之家,于是就出现了另外一种现象:本地百姓、居民,哪怕在集市交易日不曾进行任何贸易行为,也必须要缴纳一笔“摇纳”钱。

至于杂税,那名目就更是繁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