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 推行均田、吏员考试

登州蓬莱县。

王伦在登州主持的均田事务已经大略结束,征东将军府刑曹官吏复查,就查出来二十多个贪污、违反均田令的人员。

王伦大怒,就命刑曹仔细审理,砍了十多颗脑袋,其余犯事人等,受贿追回,罚为徭役三年。

他现在也很无奈,梁山扩张得太快,导致基层官吏极其缺乏,先前朝廷选用的小吏,大多是不能用的,所以他只能以征东将军府的名义,雇佣了一批民间人士充任。

虽然上任前都经历了数天的法律教育培训,但均田这种事情,总少不了有人送礼求情收受贿赂的。

故而王伦命涉及贪污、违法的村寨,重新均田,又随机抽调了几个村寨,亲自前往视察。

登州的均田经验已经总结了一番,王伦就将经验下发给许贯忠和萧嘉穗,并以征东将军府的名义,颁布了《征东均田令》,开始在占据的州县全部推广。

同时王伦又在登州为试验田,以知州的名义,面向民间,举办了一次“吏员考试”,明确了一县衙门该需哪些小吏、再次厘定了县衙诸办事部门的职责。

在王伦的心里,在九品中正制出现之前,华夏王朝政权推行的官吏不分家是很有必要的,打破官与吏之间的通道,吏可以选用本地户,也可以调往周边县城,官仍旧是流官。

他在登州进行试验,就是要将“不入流”的吏,也可以在一州之地内部流动起来,为的就是避免形成根深蒂固的小吏群体,却把流官的部分权力给侵占了。

甚至在将来,王伦也要对科举制度进行改革,将小吏的职位也引入到考试中来。

大宋朝对于小吏的挑选,或是主事官如知县、知州任命,或是通过简单的考试选拔,所以王伦的“吏员考试”,也算不得惊世骇俗,只是将制度统一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