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牙子说:“那肯定不作数。”
夏樱给顾牙子说了一下刘春丫的情况,顾牙子说:“对方既然已经签了卖身契,这个卖身契就相当于放妻书,现在令姐和对方已经没有关系了。
办女户是可以的。本朝规定,十五岁以上无处可去的女子可办女户,现在有了卖身契,您一会儿再给书吏意思一下,应该没问题。”
夏樱一听:太好了,卖身契刚好她带在身上。一会儿把房子买了,顺便把刘春丫的姓名写上帮她把户籍办了。
于是,两人来到衙门,熟门熟路的找到书吏,夏樱拿出卖身契递给书吏看,又大概说明一下情况,顺手递给书吏五两银子。
书吏看到银子,万事好商量,说:“卖身契是无效的,对方既然写了,就说明他承认刘春丫和孩子不是他的妻女,落户没问题,现在打算往哪落?”
这时顾牙子把房契拿出来,夏樱把银子一付,说:“就落到这个宅子。”
有银子开路自然好办事,书吏给她办手续时问名字,夏樱觉得刘春丫和丫丫这名字都不好听,太随意了,大街上一叫能有十几个回头的。
直接给娘俩把名字改了,她姐叫刘春岚,孩子人家不要了,自然也姓刘,小丫头起名刘若晗。
书吏一听就知道夏樱是个有学识的,瞧这名字起的,一般大户人家才能想出这种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