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的法定节假日,主要沿袭自宋代,但废除了一些乱七八糟的假期。
元旦(春节),放假七天。
上元(元宵),放假七天。
春节与元宵之间,却是要正常上班的。另外,就算是节假日,官员也需要轮值加班,保证各级衙门的运转。
春节假期还没过,朱国祥已经在办公了。
有些东西,他得在退位之前完成,也可算作是他的皇帝功绩。
自停止大案已经一年,修改后的第二版《大明律》,分别抄送到朱国祥和朱铭那里。
条目更加细化了!
或许是随父母流放的孩童过多,修改法律的官员们于心不忍,因此把“七岁以下孩童”,定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群体。
当然,如果是十恶大罪被连坐,又或者是亲手故意杀人,再小的孩童也需要处罚。
官员们修改成这样,无非是想赦免许多孩童。
比如李邦彦,他有两个孙子、一个孙女,因为年龄不足七岁,可以通过缴纳罚金接走,不必继续跟着父母流放。
“这条同意吧。”朱国祥提笔画了一个勾。
朱铭点头说:“可以。”
父子俩继续阅读更改条目,然后逐条进行讨论。
说实话,大明开国这几年的流放罪,根本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流放,更类似一种“边疆强制移民”。
到了流放地点,官府不会强迫劳动,甚至还分发土地、粮食、被服、农具和种子。世界上哪有这么舒服的流放?
所有流放者,实质上享受了“大赦”待遇,只不过被留在边疆不能回家而已。
逐条审完,朱国祥说:“第二版《大明律》,要赶在我退休前颁布。”
“没问题”朱铭说道,“今年还是洪武七年,我明年才会改元。等改元之时,把新的历法也一并颁布,到时候新历就跟你无关了。”
朱国祥说:“劝农司也要改。”
“想好怎么改了吗?”朱铭问道。
朱国祥说:“思考好几年了。劝农司并入户部,相当于户部下辖的全国农业发展司。一把手为户部劝农司郎中,也就是农业发展司的司长。”
“省一级,设立劝农局,类似省级农业厅(肯定没那么大权力)。”
“府一级,设立劝农所,类似市级农业局。”
“县级不设劝农部门。”
“最低级的劝农官,属于伎术官序列,相当于农业研究员和农业技术官。”
“升到劝农所的正副所长级别,才转为八品政务官,并可以转做县丞、县令等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