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两个人长得都挺不错的,看他们身上的衣着就知道,肯定家境不错,不然也不会买软座,毕竟软座的价格比硬座高一点五倍,普通人都舍不得。
“不用客气,我们也就是说了句公道话。”所以,大可不必感激。
对面的女孩子偷偷看了陆时野一眼,目光触及到他眉骨出的伤疤,以及那身冷冽的匪气,顿时吓得小脸煞白,瑟缩了一下。
“不管怎么样,你们都帮了我们,我都得说谢谢,我们出门匆忙身边也没带什么,这个算我们的谢礼。”从背包里掏出一把大白兔奶糖放到了桌子上,语气诚恳,眼神真诚,显然是真的想道谢。
程语楠见他们既然出自真心,也便没再推辞,从陆时野手里的网兜里掏出两个橘子,一人塞了一个。
几人简单的交流,程语楠也知道了,他们是远亲,男孩叫何明,女孩叫陆珍,一起来这边下乡的。
何明?陆珍?
京都来的。
下乡知青!
程语楠觉得这两个人的名字有些耳熟,心里咯噔一声,然后露出一丝恍然。
这不就是男三女三嘛。
陆珍的家在京都,家里有两个哥哥,就她一个女孩所以家里人比较宠她。
之前陆珍在学校里被小混子给盯上,试图不轨,被路过的顾朝闻碰到,然后出手帮了她。
再然后又在学校碰到几次,陆珍就被顾朝闻身上那股子干净清冽的书卷气给深深吸引。
当初知道顾朝闻下乡后,她整个人都魂不守舍的,在城里等了一年,都没听到顾朝闻的半点消息。
好不容易打听到顾朝闻居然来陆家村下乡,她也毅然决然地给自己报名。
她也没敢跟家里人说,留了封信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又偷拿了家里三百块钱,这才起程来陆家村。
临走的时候才知道,她的远房表哥何明也来陆家村下乡,然后她就跟表哥一起过来了。
想着等到了地方再给家里打个电话。
在程语楠看来,这个陆珍说好听了叫痴情,说难听了就是恋爱脑。
书中提过,她不仅给顾朝闻钱跟票,还跟顾朝闻私底下发生了关系,后来还怀孕了,又因为两人没结婚,不得不打胎。
因为怕镇上的人知道,就想着从山坡上滚下来,差点一尸两命,最后坏了身子,后半辈子都没办法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