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可惜呀,俩南蛮子是吃生米的,满以为崔爷再厉害也厉害不过王法,喊几个跟随来津的伙计出门给了崔爷几脚,还喊来当地弹压地面的“老架”,非要“老架”治崔爷一个搅扰良民之罪。
“老架”吓死也不敢难为崔爷,待崔爷走了之后,“老架”出于好心,劝俩南蛮子赶紧收拾东西带着家小回奔原籍,并且马上就得走,一刻也不能耽搁,往后再也不要踏入津门一步,不然后患无穷。
没想到的是,好良言难劝该死鬼,俩南蛮子一点也不在乎,反倒是埋怨“老架”向着当地人不向着他们。须知道,他们可是拿了钱孝敬过地方的,所以地方上也要有义务给他们主持公道。
“老架”见自己说话赛放屁,人家根本不听还嫌臭,于是撂下一句:“公道,哨子崔就是公道”。转身走人,再不掺和。
果然,就在当天的晚上,生丝行着了火。从天黑一直烧到天亮,烧得干干净净,嘛也不剩。
古怪的是,离着生丝行仅有一街之隔的“水龙会”,居然没有一个人过来救火。
更怪的,挨着生丝行的买卖家,全都完好无损,就跟有避火罩护着似的,连墙皮都没被火熏黑,只有生丝行一家被付之一炬。
俩南蛮子正纳闷之际,管家匆匆来报,两房的女眷,还有家里的两位小姐一位小少爷,全都不见了人影。
到了这个时候,俩南蛮子要是稍微懂点儿“人事”,就应该拿出全部家产来破财消灾,他们不知道津门之中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不管是人是货,三天之内给你保管的好好的,绝对不给霍霍了。
立下这样一个规矩,是担心偷错了东西绑错了人,给自己和兄弟们身上惹不必要的麻烦。另外,也是为了给苦主预留三天筹措资金的时间,三天之内只要可以搭上“脉”,就可以拿钱把失物或是活人赎买回去。
很明显,这个规矩尽管不那么规矩,但是挺仁义,因此多少年来人人遵循,无一人敢坏了这个规矩。
直到有一天,督军王占元头一个将这个规矩打破,自此再无方圆,也就再也没人守规了。
再说回那俩南蛮子,都已经火燎眉毛了,还傻乎乎的去报官,非要官府给他们把人找回来,还要严惩纵火之徒,不然他们就要一层层的上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