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站起,说道:“我知道你,数百年来在干些什么。别人只会说道你是个冷酷威严的剑神,却无人知晓你的那一段柔情的过往。”
“你不要再说了。”李罡痛苦的抱起脑袋。
“我要说!你额间朱砂痣其实乃是开天辟地之灵珠火灵珠,其滚烫如铁,又名日行珠,乃是留困回忆,留住记忆之物。你将它镶嵌在眉心,实际就是不想去忘却,时刻在烫醒,永不磨灭的记忆里。可是,你要知晓,她死了!”倪伯期大吼道。
“你放屁!!!”李罡大叫一声,青萍剑一挥,打的倪伯期翻转数周,吐血三升。
“她死了!”
“放屁!!!”
“她死了!”
“放屁!!!”
……
不知叫了多久,倪伯期的两排牙齿悉数破碎,一汪血水将其嘴染的通红。倪伯期知道,再来一剑,他可能会没命,而且是身死道消的那种。绝义剑作杖拄地,颤抖地站起。“她已死矣,白帝那都是在骗你。”
“胡说什么?你知道我有多爱她吗?我爱的可以自断双手,自断双脚;爱的可以剖开胸膛,拿出跳动的心脏与她瞧瞧真心;爱的可以杀吾之父母,刨吾之祖坟,为天下人所唾骂,与天下人为敌,只求爱她。我所初见于她,我便深深为其吸引,我爱上了她。甚至不惜违背天道,与世间所有人为敌,只为与之见面,与她说声平安。可是……可是……”终于,他还是丢下了剑,眼含热泪,湿润盈眶。
小主,
“我将火灵珠匿于眉心,只求不忘记她。每每有所遗忘,它便将吾烫醒。我也一直相信她有醒转,复活的那一日啊!”李罡眼泪扑簌簌的落下了。
是啊!就是那一日,李罡离家而走,与父母赌气。一个不留神,夜幕降临,他到一座破庙里面过夜 。兴许是命运的安排,他忽然想瞧瞧庙里供奉的是谁?他点起油灯,照亮了一处,虽是微弱灯火,但也照见了其破败的像身,看见了满是灰尘与蛛网的香具。待他扫清其脸时,顿时惊为天人。他久久不能回过神,也久久不能忘怀,久久不能转其头颅。
归家后,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搜罗古籍,阅读古典,寻求其身份,其所在。找了整整一年,他找到了,他很高兴,兴奋的大跳。然后悲哀的发现,她住的地方极远,并且需要有一定资格,才能与之搭讪。
金钱?权力?知识?武艺?官位?法力?都不是,那个资格叫做封神,他必须成为神明才能与之相见。
他一开始苦练剑道,第一次拿起剑,只是因为她。
他剑道大成,与之其他剑客之中也是佼佼者。他满心欢喜的去投报神位。上上下下打点,结果出来了,没他的份!
万念俱灰,又正巧听说封神也是需要门道的。遂大骂其黑暗,与一毛头小子稀里糊涂之下结为兄弟,打上天去。号大闹天宫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