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可以啊,我不在的这几天手上劲道有长进,是不是偷着练了?”
“嗯——我报了一个班,每天有空的时候就去学上半个小时,平日教练会布置一些加强体能的小作业,我跟着练了三天了,是很有成效吧?”
“你报的什么班?”
“女-子-防-身-术,厉害吧?”
“啊??你学这个干什么?”
“我就是想以后你再和别人打起来,我也能帮上点忙不是?”
“大姐,你没事儿吧?你这样漂漂亮亮的妹子,怎么能去考虑这种事情?
再说了,要被保护的人自己练招去,那还要保镖干什么?”
“哼,还说保镖呢,你一下好几天不在,这期间我要出事你能立刻赶来吗?”
这话的确让项骜语塞,他挠了挠鼻子后郑重道:
“那我保证,以后不论何时何地,只要你需要我,我就会出现,为你遮风挡雨。”
“好,我记住了,这个是你说的,一辈子不能反悔。”水欢回答时也收起了嬉闹,不论表情还是口吻,俱是认真严肃的。
“嗯。”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小姑娘伸出小拇指道。
“一百年不变!”项骜见状一笑,随后也伸出小指勾了过去。
“你要不喜欢我练那个的话,我可以不练,但你得教我。”
“只要是你想学又是我会的,我都教给你。”
“一言为定!”
这天放学,两人又恢复了往日的那套流程,而走出校门口的监控摄像区后,一辆隐藏待机在附近居民楼车棚里的摩托也开了出来。
它慢慢的向着这边靠近,项骜嘴上在和水欢聊天,耳朵却很快捕捉到了发动机的声音。
那是一辆“雅马哈”V-MAX,这种肌肉风格的重型机车因为马力巨大,外形硬朗,深受欧美市场喜爱,尤其是北美地区。
但在这里,出现这种型号的稀奇程度不亚于王奋当初停在校门口的那辆“保时捷卡雷拉GT”。
项骜作为一个不算很发烧的摩托爱好者,以往只在杂志上见过它,在一些电影里听过它的声音,那种大马力的轰鸣非常具有辨识性,以至于第一时间就能引起注意。
于是本能的扭头看了一眼,便看到车子已经一个加速朝着自己这边飞驰过来;与此同时,坐在后座的那个从大衣之中一抄,一根漆黑的柱状物被掏至身外,接着向自己瞄准过来。
其实刹那的时间无法分辨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的,但对这动作的判断和潜意识都在告诉大脑:那是一支枪。
电光火石之间,项骜做了两个动作,第一是用手一拨,将一旁的水欢拨到了自己身后,第二是将书包甩了下来并丢了出去。
虽说是第一和第二,但实际上两者几乎是一起完成的。
小姑娘被挡住的前后脚,书包也砸在了黑洞洞的枪口之上。
紧随其后的是“砰”的一声响,数十枚铅丸伴随着火光尽数喷出,将包体的上半部分打了个稀烂;但也因为这一撞,射击线向着斜上方偏移了一截,也是这一截,成功让项骜以擦肩而过的方式躲开了致命一击。
否则这发霰弹会结结实实一点不浪费的全轰在他的心脏上。